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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7-03 09:38 点击率: 259打印 】【 关闭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制度列为重点工作任务。我县于2011年4月出台了《关于江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及收费标准》(澄发改〔2011〕21号),制定了城乡居民住户(含农户)每月每户8元的收费标准。2017年全县各镇(街道办)向农户每人每年收取5元至30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县政财每人补助30元。建立了农户付费、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机制,引导村民出资出力承担一定的生活垃圾处理日常保洁义务。

                   

(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张艳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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