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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2018年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降低10%执行情况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8-01 16:57 点击率: 470打印 】【 关闭

一、执行情况

2018年4月《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云价价格2018〕53号)中明确,今年分两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将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用户可按需缴纳电费。第一批降价措施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该批措施涉及3个部分。一是利用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和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措施腾出的降价空间,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目录销售电价、输配电价每千瓦时1.26分;二是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三是进一步规范和清理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第二批降价措施拟于下半年实施,主要包括推进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专变用户与大工业用电同价、降低政府性基金等。同时明确,将做好电网清费工作。全面取消临时接电费,督促电网企业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免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同时,落实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原标准的50%执行,并取消架空线和电缆分类。

接到云价价格〔2018〕53号文件通知后,我县电力公司从三方面执行好文件精神:一是严格执行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1.26分的政策,在账务月5月核算自然月4月电量时,已按新电价值进行算费,已按新电价执行,并组织各供电所相关人员对电价开展了培训。二是对一般工商业类别客户的合同容量与实际容量开展核查,特别是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专变用户进行了重点进行核查。提前做好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专变用户计量表计准备。为确保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专变用户与大工业用电实行同价做好前期工作。三是清理商业综合体等不合理加价工作开展情况。对已分表计量用户商业部分按商业电价计收电费,对不具备分表计量的用户现场核查用电负荷后分比例执行电价。针对专变公用小区因用电主体不到每家每户中间收费不能严格按照发改委下发的电价文件执行到位情况,与用电方协商尽快办理抄表到户改造,并及时移交电力公司建档立户,确保严格按照发改委下发的电价文件执行到位。

2017年7月1日起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2018年7月《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云价价格〔2018〕85号),云南省自5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下调1.25分。因文件滞后,玉溪供电局于2018年7月27日已组织各供电局开展退补数据核对工作,8月对一般工商业进行退费。澄江县6月、7月账务月共涉及一般工商业退费用户11356户,退费金额198572.39元。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工作建议

存在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工商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加价的问题,例如我县的双创产业园委托物管公司代收电费,物管公司向各商铺经营者收取的电费是每千瓦时1.2元,物管公司向供电企业缴纳的电费是每千瓦时0.655元,多收了将近1倍的电费,建议加大电网清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罚处力度,确保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降低10%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张艳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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