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5号)精神,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澄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澄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拟订澄江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实施全县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服务各类人才。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从事综合管理工作。 (八)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澄江县财政局牵头;中共澄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实发工资人数的审核;中共澄江县委组织部负责县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审核;澄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澄江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费缴纳审核;澄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审核;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购房补贴标准审核;澄江县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审核。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财务、资产管理、应急管理、安全、依法行政、综治、保密、督促检查、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所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法治宣传教育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发文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务服务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规划、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的拟订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及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流动、任免、奖惩、因公出国(境)审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单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组织开展市委和局党组安排的党内教育,制定局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各项党建工作。围绕局党组的总体工作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建议,收集和报送信息。完成市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负责局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局党组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职责,抓好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市局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877-6917238 办公地点: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兴华街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管理和职业能力开发股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推荐申报相关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审核备案工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承担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的制定,指导技工院校招生、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事宜。指导、备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信息统计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市局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877-6917118 办公地点: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兴华街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 三、工资福利股 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和编外人员管理事宜。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核准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提前招聘、三支一扶等考试招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市局科室: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0877-6816695 办公地点: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兴华街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 四、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股 承担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组织查处少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工作;承担社会保障监督具体工作。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政策,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完善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市局科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社会保险科、规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0877-6817219 办公地点: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兴华街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 五、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开展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劳动保障方面的突发事件。承担澄江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市局科室:劳动保障监察科 联系电话:0877-6912333 办公地点: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兴华街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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