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为保证此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川直升机场暨南方森林航空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4日。 意见反馈联系单位:澄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877-6917529 联系邮箱:chjhb@126.com 澄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30日 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川直升机场暨南方森林航空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川直升机场暨南方森林航空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林业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 项目规模: 项目总占地10h㎡,总建筑面积5313.8㎡,工程投资2702.00万元。项目由直升机场和消防训练基地组成。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270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12.98万元。 项目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江城镇牛摩村委会大营村小组辖区内 开工时间: 2015年10月 建成时间: 2016年12月 环评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测站 监测单位:云南环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道达沣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情况:2014年由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该项目环评报告;2014年7月21日取得江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川直升机场暨南方森林航空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环审【2014】11号)。2016年8月由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变更补充报告》,2016年10月20日取得澄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川直升机场暨南方森林航空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更补充报告的批复》(澄环审【2016】17号)。 立项情况:2013年7月江川县发改委以江发改【2013】95号为该项目立项。 环保施工: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已认真按“三同时”建设。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已全部妥善处理,雨污分流系统按规范建设,运营期自建隔油池、化粪池和中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标准全部回用于场地绿化,无外排。根据云南道达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云道监字【2017】140号监测报告,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标准。 2.废气 项目区使用石油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飞机合理安排训练周期,避免过密的起降安排;食堂餐厅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检测和维护,净化后的油烟通过离心风机排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为备用电源,年均使用频率较小,产生的废气量较小。 3.噪声 项目根据周边村庄的分布特点,合理安排飞行架次和飞行路线,场区内的水泵、柴油发电机等均放置于室内;厨房选择低噪声设备,鼓风机、引风机配套减震垫,并作隔音处理;加大营区绿化面积,起到较好的隔音效果。目前直升机未进驻项目区,根据云南环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至25日对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夜测值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4.固废处置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已全部用于施工场地平整回填及覆土绿化,施工期生活垃圾已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保检查结论 根据现场对照检查,本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国家林业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已经落实。 五、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监测和调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得到妥善处置。环评提出的对策措施和批复意见要求得到落实,达到日常环保管理要求,同意通过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现场验收。 澄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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