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湾二期项目 报批稿.pdf
抚仙湖国际养生园翡翠湾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事项公示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新批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起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23日。 意见反馈联系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联系电话:0877-6917529 联系邮箱:chjhb@126.com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2019年4月17日
2019年4月1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新批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23日。 电话:0877-6917529 传真:0877-6917528 通信地址: 澄江县人民西路延长线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 | 抚仙湖国际养生园翡翠湾二期 | 玉溪市澄江县右所镇矣旧村环湖北路9号 | 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抚仙湖国际养生园翡翠湾二期项目位于澄江县右所镇矣旧村环湖北路9号。项目主要由北部地块和南部地块两部分组成,以住宅、商业为主,同时配套地下停车场及其它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906780m2,总建设用地484302.42m2,总建筑面积 836304m2,地上618369m2,地下217935m2,其中,北部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19500 m2,总建筑面积213786m2,地上160011m2,地下53775m2。南部一期建设用地面积259200 m2,总建筑面积458838 m2,地上342198m2,地下116640 m2,南部二期建设用地面积105600 m2,总建筑面积163680m2,地上116160 m2,地下47520m2。本项目总投资318604万元,环保投资2396万元。整个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进行北部地块建设,实施时间为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二期工程主要进行南部地块一期建设,实施时间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三期工程主要进行南部地块二期建设,实施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 |
项目环评报告结论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居民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等,根据查阅国家发改委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或限制开发的项目,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包括目录中的限制类项目别墅开发,不属于该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与抚仙湖区域“四条红线”相协调,不存在法律、法规的制约性;项目的建设与《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相符;项目各环保措施与《澄江抚仙湖国际养生园总体规划》规划环评相符。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围均为林地,无大型工业企业,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云南省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抚仙湖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优,抚仙湖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水质标准要求。 代村河水质引用2016年11月《云南省澄江寒武纪乐园旅游总体规划设计(2013~2030)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其中,1#点位(代村河规划区上游500m)距离项目区337m,2#点位(代村河入抚仙湖上游100m)距离项目区约1670m,根据监测结果,代村河水质不达标。河流污染物超标的主要原因为:城镇污水直接进入纳污河流;沿河流两岸生产企业的工业废水达标后直接或间接排入河流;河流两岸散居人口生活污水直接排入。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四周主要为林地,无大的噪声污染源,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可以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的原生生态已经不存在,目前是城市生态系统,项目周围主要是已规划或开发的建设用地为主,评价区内已无原生植被。 评价区内主要有抚仙湖风景区,不涉及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不是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的迁徙通道,也无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无特殊保护生态敏感目标分布。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主要是扬尘、燃油废气等,通过洒水降尘、场界设置围墙、及时清扫进场道路、料场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机械和车辆燃油废气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等特点,通过扩散、稀释后浓度较低。建筑施工为短期行为,产生的环境空气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减弱、消失。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其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废水、雨季径流和生活污水等地表水污染源,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等。施工期基坑涌水和雨季径流经沉淀池收集、澄清,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作业用水等。施工现场设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采取相应措施后,无废污水排入周表地表水体,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废弃土石方运至具有资质的处置场处置;现场设垃圾桶和垃圾收集池,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理。在对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后,周边环境受到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保护目标施工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过程是短暂的,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随之消失,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可以接受。 (5)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间将扰动原地貌、破坏现有植被,但项目区被破坏的植被均为该区域普遍存在的常见物种,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的生态系统产生大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商业餐饮油烟,住宅厨房油烟及汽车尾气等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项目商业餐饮油烟、住宅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内置烟道收集后由屋顶排出,属于间断性外排,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地下车库通过设置排风口,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车库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备用发电机废气依托地下停车场排风口于地面绿化带中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且处于绿化带区域内,垃圾房加强管理,臭气对外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项目在采取适当的废气治理措施后,评价认为项目营运期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是轻微的,对项目附近的敏感点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采用严格的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生活污水设隔油池、化粪池、消毒池及中水处理站对项目废水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中水景、公厕、道路浇洒等标准后,回用于景观用水、公厕、道路浇洒等。项目废水不外排。只要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做到严格管理,实现全部生活污水的达标回用和达标排放,本项目达标排放的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及生鲜超市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医疗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堆存时应保证与一般的生活垃圾分开堆存;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设施应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固废每2天清运一次;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等;餐饮垃圾中的泔水、废油脂等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其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内,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中水处理站在中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严禁乱堆乱放。固废处置率达100%,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将水泵、备用发电机、地下车库排风系统风机等设备安装在地下室内,并单独设置隔声间,地下停车场抽排风系统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片等降噪措施。中水处理设施设置成地埋式,电梯设置于屋顶专门的设备房内。商业活动营业噪声则通过规范化管理,禁止使用高噪声扩音设备促销等方式来控制噪声的源强。环卫部门避免在中午午休及夜间休息时段清运垃圾。在采取本环评报告的工程及管理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噪声也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 5、总结论 项目的建设与抚仙湖“四条红线”、《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澄江抚仙湖国际养生园总体规划(2012-2020)》等规划相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在完成本评价所提出的所有污染治理对策措施后,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项目对外环境影响小。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行的。 6、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污染对策措施 为控制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应严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施工场地需实时洒水抑尘,尤其是土石方、基础施工阶段及风速较大的天气应加大洒水频率。结构及装修施工阶段需采取帷幕遮挡施工。 ②施工工地尽量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规范、美观。 ③施工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洒落物质全部实行密闭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④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现场拌合。 ⑤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建筑垃圾。 ⑦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混凝土等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 ⑧项目应选用油耗低、效率高、废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 ⑨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建设工地应当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⑩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 ⑪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⑫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⑬临时堆土场应采用土工布遮挡覆盖,并适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截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对地表径流进行沉淀处理,防止泥浆、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②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③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④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或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 ⑤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暴雨期间停止施工。另外,充分考虑降雨的季节性变化,合理安排施工期。 ⑥及时进行区内裸露地表进行硬化、绿化,减轻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⑦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3)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期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澄江县环境保护局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②施工开展前向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区告知,积极与居民进行协商,尽可能在施工中减轻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③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产噪较大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集中运行; ④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如分段进行混凝土浇灌等措施,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的进场道路,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⑤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如静压灌桩等;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 ⑥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⑦对可能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通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求得大家的共同理解。此外,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的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处理; ⑧选择外购商品混凝土进行施工,以减轻结构施工阶段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并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护设施。 ②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污染,保持施工现场卫生整洁。 ③不得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弃土和建筑材料。 ④施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弃的堆土、砖瓦、混凝土块及各种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运送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规范化处置。 ⑤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废土、旧料、其他杂物和建筑垃圾。 ⑥除设有符合要求的防护装置外,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⑦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弃材料,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余下部分按建设部门主管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运到指定地妥善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①加强征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 ②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止工作,完工后按水保要求进行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等。 ③合理安排施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 (二)营运期 (1)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项目内应使用电、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为热源。 ②项目商业楼中设置有餐饮,餐饮排气筒的设置应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的相关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 m。 餐饮所排放的油烟必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于2.0mg/m3的规定。 项目商业楼内的餐饮等由于经营模式、大小等尚未确定,本评价提出应设置餐饮油烟排气筒,待经营模式和规模等确定后,经营方应按照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单独向环境保护部门报批环保手续。 ③垃圾分类收集桶应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定期对垃圾桶、垃圾房周围采取消毒措施,减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④加强公厕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公厕进行冲洗;并定期采取消毒措施。 ⑤对化粪池、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要做到及时清运;加强日常管理,并定期对中水处理站进行检修维护,保证中水处理站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废气。 ⑥垃圾桶需带盖,以防雨淋和废气的散发,并做到日产日清,以防废气扰民。 ⑦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排风口设于下风口,排风口应设置于项目区绿化带内,不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避开人群密集区、涡流区及住宅、办公楼上风向,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另外,项目可在排风口周围栽种绿化植被。 ⑧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燃油烟气依托地下停车场排风口于地面绿化带中排放。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项目排水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②项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消毒池、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标准中较严格标准限值后回用于景观、绿化及道路浇洒,项目废水不外排。 ③项目应设置污水回用管网。 ④餐饮污水进入中水处理站前需进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 ⑤项目应设置蓄水池对中水进行储存。 ⑥建设方在对项目中水处理站具体施工过程中,需邀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设计并施工,中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必须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公厕、车库清洗、绿化、道路浇洒及景观用水标准要求,中水处理规模按照节水部门的要求进行。 ⑦化粪池的清掏周期一般为180天,因而项目区的化粪池必须定期清掏,每年清掏不得少于2次,以保证化粪池的处理效果。并加强排水管道的检修,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巡查,避免因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泄污染周围地表水体。 ⑧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办公人员、商户及其他市民的环境意识,禁止项目区内办公人员、商户及在项目内活动的市民直接向外环境倾倒废水和固体废弃物。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①在停车场内设置禁止鸣笛的标示以及限制时速的标示,如此可以有效降低车辆噪声的产生。 ②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减少因车辆刮碰等导致车辆报警装置启动产生的高频噪声的产生。 ③备专人对项目区内各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稳定运行,定期对减振设施、消音器等减振降噪设施进行巡检,保证其降噪效率。 ④泵体组采用隔振基础;水泵进水管、出水管设置可曲挠橡胶接头和弹性吊、支架,减少噪音及振动传递。水泵出水管止回阀采用静音式止回阀,减少噪音和防止水锤。 ⑤在安装变压器时不宜比邻主体建筑,贴近柱体或墙体布置;在底部与基础间设置橡胶减振器、弹簧胶减振器,避免箱底与基础间的刚性连接,使振动通过减振器发生衰减,以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尽可能选用自冷片式散热器替代风冷散热器或强油循环风冷却器。 ⑥地下室内各设备房,地下一层的设备房合理布置,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建筑物正下方。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项目区域内设置分类垃圾回收箱,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废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尽量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 ③规划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采取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垃圾散落;每天至少固定运送垃圾一次。 ④化粪池、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⑤废电池、废灯泡(灯管)、废家用电器等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严禁乱堆乱放。 ⑥项目内生鲜超市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分类收集、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内,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⑦项目内餐饮等产生的泔水、废油脂等固废,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⑧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设施应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固废每2天清运一次;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等;医疗固废应单独收集、存放,不得裸露存放,并保持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收集容器应标明医疗固废收集容器字样,采取防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