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事项公示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新批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起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8日。 意见反馈联系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联系电话:0877-6917529 联系邮箱:chjhb@126.com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2020年8月24日
2020年8月2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新批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8日。 电话:0877-6917529 传真:0877-6917528 通信地址: 澄江市人民西路延长线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 | 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 | 澄江市九村镇东溪哨工业园区内 | 澄江市天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澄江市九村镇东溪哨工业园区内,2018年8月17日项目经澄江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因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发生重大变更,项目于2020年4月22日经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新进行备案(澄发改发〔2020〕56号),并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9524.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分拣车间、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车间,干粉砂浆生产线、制砖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站、原料堆场、弃土堆放场、办公综合楼、厨房、检验室及配套环保措施等。本项目主要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处理,年处理建筑垃圾47.38万吨;年产商品混凝土42万m3、年产透水砖35万m2、年产路面砖35万m2、年产标砖3000万块、年产干粉砂浆5万吨;年外销再生骨料、砌墙砂4.7万吨。 项目总投资8237.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8.14万元。 |
项目环评报告结论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27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且项目于项目于2020年04月22日,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重新对项目进行备案(澄发改发〔2020〕56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选址符合性分析结论 (1)项目选址位于澄江工业园区东溪哨片区的建材片区,本项目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符合园区规划。 (2)项目于2019年11月15日取得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情况说明”明确本项目不在抚仙湖保护区范围内。 (3)项目于2017年08月23日,取得澄江县九村镇人民政府“关于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选址的情况说明”同意项目选址;2017年08月04日经澄江县林业局和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同意项目选址;2017年09月29日取得了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审查意见”。 (4)项目厂址所在地为山区,选址区域及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文物、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和自然文化遗产。不属于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范围,没有国家规定保护的珍稀动植物。 (5)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本建设项目厂址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是合理可行的。 综合评述,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3、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用地范围平面呈不规则形状,南北向宽约235m,东西向长约428m,南北最大高差约43m,东西最大高差约36m。外部运输道路接口位于用地区域西侧中部位置。根据外部道路条件,本项目厂区入口拟定于用地区域西侧中部位置。根据地形地势条件,办公区设于用地区域西南侧,包括办公楼、宿舍楼、污水处理设施。原料堆场设于用地区域北侧,弃土堆场设于用地区域东北侧,生产区由北向南依次为:预分拣车间——一破碎车间一—骨料仓一一混凝土搅拌站。在用地区域最低点(东侧)位置建设一座雨水收集池。东侧地块,由北向南依次为破碎车间一干粉砂浆生产线一制砖车间。原料堆场位于项目场地北面,弃士堆场位于项目场地东面。本项目各生产系统、各主要生产车间采用“台阶式”进行布置,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工业园区规划,厂区仅设置一个出入口。厂区场外道路自用地区域西侧中部连接至外部运输道路,经办公区南侧后进入到生产区,使项目建设后实现“人车分流”,便于厂区物料及产品运输管理。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4、三线一单符合性结论 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文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发 生明显改变,不会改变现有环境功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不仅有利于澄江市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还可 以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导致的严重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 不利生态影响,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有关要求; 负面清单:项目为弃渣工程,不属于区域内限制或禁止开发建设的项目,不 与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划、产业结构规划等相冲突, 且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范围。 5、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与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均相符;本项目建设与《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相符,与抚仙湖保护“四条红线”相符;与《抚仙湖—星云湖泊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相符合《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不冲突。 6、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值;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南盘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噪声监测点声环境质量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2008)2类区标准,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7、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空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扬尘污染和燃油废气。通过加强施工场地的管理,适时适量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降低机械故障率等,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消失。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收集于总污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无废水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建设期间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无废弃土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并入周边村子垃圾收集点,最终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采取禁止夜间施工,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8、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粉尘 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有组织粉尘和无组织粉尘,其中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制砂粉尘、筛分粉尘;筒仓顶呼吸口粉尘;混合搅拌系统、包装系统对应排气筒排放粉尘;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破碎、筛分、制砂及干砂筛分未收集的粉尘;原料堆场、物料装卸扬尘、弃土场扬尘、皮带输送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等。 根据预测分析:正常排放条件下,①根据预测,项目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TSP、最大小时浓度、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30%。②根据预测计算分析,项目对粉尘采取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PM10污染物对评价区内各关心点的日均、年均地面浓度贡献值均未超过日均、年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排放的粉尘不会对敏感点目标造成大的影响。同时加强项目区绿化,对项目评价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非正常排放条件下:非常排放情况主要考虑除尘器除尘效率下降至85%的事故排放,在非正常工况下,除尘器若出现问题,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浓度增量较大,敏感点、网格点出现超标情况,应采取相对用的措施防止有组织粉尘的非正常排放。 相关措施:如果项目除尘器出现事故,应立即停止生产,切断污染源,对除尘器进行检修,待检修完毕后再进行生产,禁止除尘器事故情况下生产。 燃油废气:项目所在场区地势开阔有利于燃油的扩散,经稀释扩散和周边植物吸附后对周 围环境影响很小。另外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限制车速都能减少废气的产生。项目运营期排放的燃油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食堂油烟经: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抽油烟机),确保油烟去除效率大于60%(小型规模)以上,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设置排水沟进入2000m3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区,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目区内主要噪声源为装载机、搅拌机、电动机、破碎机、筛分机、制砖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等,其产生的噪声约80~95dB(A),进出场地的汽车声也会影响场内声环境质量,声级值约为80dB(A)。经预测,厂界东、南、西、北面噪声预测值在43.07~52.02dB(A)范围,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同时开机时,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噪声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距本项目最近的关心点717.61m处的东溪哨村,通过距离衰减后,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为混凝土搅拌固废、不合格品砖、除尘器收集粉尘:搅拌机、罐车内残留的废渣以及沉淀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产生一定量的沉淀物,清掏后回用于生产;罐车内的残渣洗车时进入沉淀池,清掏后回用于生产;另外,初期雨水收集池内会产生沉积物,清掏后回用于生产。次品标砖、次品透水砖及路面砖,返回生产作原料,不外排。除尘灰收集后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原料;项目产品检验过程产生的废混凝土块,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政府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进场后需要进行预分拣,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废金属料、废竹木等进行分类收集,废塑料、废金属料、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竹木等无利用价值的运往旁边的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处理;弃土运往弃土堆场临时堆存,外售周边工程地基回填。 生活垃圾:垃圾定点堆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往旁边垃圾焚烧厂处理。 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9、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洒水后,扬尘量将降低28%~75%,可有效降低起尘量。 ②安排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 ③施工时,尽量选在天气条件好的时候施工,扬尘较大时可采用洒水或采用彩条布遮盖。 ④对运输粉料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覆盖篷布,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尽量降低装卸高度。 ⑤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环保型、节能型机械设备进行施工,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限制车速都能减少废气的产生。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 ②各类施工材料应有防雨遮雨设施。 ③施工过程中,因挖、填土方,遇到雨季会引起河流水质浑浊,造成水中悬浮物浓度升高。为防止施工对水体的污染影响,应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安排好施工时间和进度,避免雨天施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敏感点较远处,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③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④ 尽量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施工期限; ⑤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开挖时的土石方全部回填。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城建 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③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对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车间、骨料仓进行封闭且设置雾喷,设置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减少扬尘量。 ②混凝土生产线上的3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1个矿粉、1台搅拌机;制砖生产线的2个水泥筒仓、2台搅拌机;干粉砂浆生产线的2个干砂仓、1个水泥筒仓、1个石膏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1台搅拌机、干砂筛分机1台。每个仓分别配备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治理,共16个仓顶除尘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干砂筛分粉尘、干粉砂浆包装设置1台布袋 除尘器。对应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③堆场尽量减少产品堆存量,避免成堆堆放;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在干旱及大风天气加强洒水降尘。原料堆料区及弃土场设置三面围挡且有顶棚遮盖,定期洒水降尘。 ④矿粉脱硫石膏、砂、水泥等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物料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负荷,配备专人加强厂区外围和厂区路面的清扫保洁,及时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减轻车辆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⑤场内运输道路全部进行半硬地面处理;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洒水;禁止运输车辆超载,防止运输过程矿石洒落地面。项目区运输道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尤其途经村庄时,减少运输路面扬尘量。 ⑥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限制车速都能减少燃油废气的产生。 (2)废水治理措施 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回用于绿化;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排至雨水收集池,回用于项目洒水降尘,进行综合利用。 ②在项目搅拌区设置搅拌池2个单个容积24m3、沉淀池1个容积50m3、清水池一个容积100m3、车辆清洗池1个20m3、混凝土结构防渗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设备和罐车清洗废水,搅拌设备清洗废水与罐车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用水。 ③在食堂废水排放口处设置一座容积为3m3的隔油池,可满足食堂废水预处理需求,设置一座容积不小于7m3的化粪池用于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④在厂区南侧地势较低处设置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并建造。 (3)噪声防治措施 ①车间内的设备根据项目生产流程进行布置,产噪设备根据现状情况,布置在远离住宿、居民区的车间内; ②项目区生产设备安装应类比借鉴同类型企业的相关经验,在金属原料易碰撞产噪工段安装橡胶垫等,尽可能有效减少噪声产生; ③设备选型式应选用低噪声密闭型设备,安装时,应加减振垫; ④高噪声的设备安装在专门的隔离房内,如用机械加工中的噪声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 ⑤加强厂区的绿化,绿化带有明显的吸声、隔声降噪作用,在车间厂房周围应采取高大的乔木和灌木相间的绿化措施有效隔声降噪; ⑥入厂车辆要减速,禁止鸣笛,车辆在沿线行驶遇敏感保护目标时应采取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对沿线保护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①搅拌机、罐车内残留的废渣以及沉淀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产生一定量的沉淀物,清掏后回用于生产; ②次品标砖、次品透水砖及路面砖,返回生产作原料,不外排 ③除尘灰收集后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原料。 ④项目产品检验过程产生的废混凝土块,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政府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处置。 ⑤建筑垃圾运输进场后需要进行预分拣,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废金属料、废竹木等进行分类收集,废塑料、废金属料、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竹木等无利用价值的运往旁边的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处理。 ⑥弃土运往弃土堆场临时堆存,外售周边工程地基回填。 ⑦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往旁边垃圾焚烧厂处理。 ⑧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⑨废机油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关于物料运输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产品运输采用加盖或加有防尘布的运输车辆,避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风力起尘; ②避免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经过村庄不随意鸣笛。 ③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护,当运输车辆料斗出现破损现象,需加紧修复,避免项目产品沿途洒漏而污染路面环境。 10、环境管理 (1)规范化排污口 (一)规范化排污口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以及《云南省排污口管理办法》的技术要求,企业新增大气排污口,必须符合污染物集中排放、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污口的规范化符合当地环境监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对污染源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噪声强度)及排放方式进行规范化管理,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采样点,使其便于采集样品、监控和日常监督检查。 需对排气筒设置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便于监测工作规范实施。 排气筒采样孔及主要固定噪声源附近,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二)排放口立标管理 1)排放口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5562.1-1995)与(GBl5562.2-1995)的规定,设置国家原环保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2)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 2m。 (三)排放口建档管理 1)要求使用国家原环保总局统一印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2)根据排放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项目建成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纪录于档案。 (2)项目与排污许可证衔接 根据《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建设单位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10、总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选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不存在明显的制约因素;项目产生的“三废”通过采取本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后,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选址区域的环境造成大的污染,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本环评认为项目在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上,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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