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环保节能建筑新材料水性涂料生产及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事项公示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新批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起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2日。 意见反馈联系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联系电话:0877-6917529 联系邮箱:chjhb@126.com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2021年1月27日
2021年1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新批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2日。 电话:0877-6917529 传真:0877-6917528 通信地址: 澄江市人民西路延长线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 | 新型环保节能建筑新材料水性涂料生产及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九村镇龙潭村委会东溪哨(澄江工业园区东溪哨片区) | 云南赣滇轻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6666m2,建筑面积6000m2,拟建设1间厂房及其他配套设备设施。设置1条水性涂料生产线,年生产20000吨水性涂料。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 |
项目环评报告结论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涂料生产,根据(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为涂料制造(C264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实施);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于2020年1月6日取得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澄发改发[2020]1号)。 2、选址符合性结论 项目厂址位于澄江县工业园区东溪哨片区,位于公司主厂区内,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本项目进场道路已建好,且周边道路已建好,区域交通较为便利。用地符合工业园区用地规划。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贵历史文物景观、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分布,选址合理。 3、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厂址位于澄江县九村镇东溪哨工业园区,位于云南赣滇轻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 本项目为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符合园区“以发展仓储物流、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及其他附加值较高的高新科技产业为主的现代化、生态型精品工业园区”的方向,因此,符合澄江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4、环境质量现状水平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澄江县九村镇东溪哨工业园区,项目距离县城中心约6km,根据2018年澄江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报表可知,2018年澄江县城环境空气连续监测项目有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区域属于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区。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澄江县九村镇东溪哨工业园区。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无常年径流。项目区地表水体为南盘江,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 (2010-2020)》,南盘江为Ⅲ类水体,项目属于“狗街~宜良出镜”河段,该河段水环境功能为一般鱼类保护、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水体为Ⅲ类水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引用《澄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盘江地表水的现状资料。监测断面位于本项目上游,距离本项目约8km(东北面)。由监测结果可知,南盘江所测监测断面的监测指标水质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澄江县九村镇东溪哨工业园区,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2008)3类标准,关心点执行2类区标准。根据《澄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2018年6月),评价区11个噪声监测点声环境质量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2008)2类区标准,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云南赣滇轻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西南侧预留空地上,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经现场踏勘,现状没有植被分布,仅有厂区绿化。周边200m范围没有原生植被和国家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简单。 (5)土壤 本项目于2020年7月委托云南环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土壤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点位:项目水性涂料生产区内3个柱状样(下风向处S1#、S2#、S3#),水性涂料生产区上风向表层样(S1)、项目区上风向耕地表层样(S2)、项目区下风向耕地表层样(S3)。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耕地表层样中镉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未超过表3中风险管控制。其余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该监测点位于工业园区,超风险筛选值原因于周边企业有关,根据,6.2超过风险筛选值未超风险管控值时应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 (6)地下水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地下水质量现状主要引用《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由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所有地下水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要求。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间,项目所排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装修废气、焊接废气,装修过程涂料选用合格、优质、环保的油漆、涂料、胶粘剂等,产生的装修废气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焊接废气,材料、设备运输车辆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对环境影响也较小。故施工期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环保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会对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随着施工的结束,这种影响将完全消失。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厂房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经分拣后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收集并按当地城建部门统一清运,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按以上方法处置,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有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同有机废气一同处理。有机废气通过引风机将各搅拌机产生的VOCs引至“UV光解(效率90%)+活性炭吸附(效率70%)”处置,由于本项目投料粉尘同有机废气一同处理,故本环评提出,于“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端设置过滤棉,通过过滤棉处理投料粉尘,减少粉尘占用活性炭吸附空间,降低有机废气处理效率。 故本项目废气处理工艺为:“集气罩+过滤棉(90%)+UV光解(效率90%)+活性炭吸附(效率70%)”,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内径0.5m)排放。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排放。 经预测,根据估算模式的估算结果,项目区在下风向产生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没有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VOCs和粉尘等污染物的最大小时落地浓度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VOCs标准相关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屋面雨水经汇集后排入场内雨水沟进入厂区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年产36000吨水泥制品项目》生产。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段;拖把清洁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置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GB/T 18920-2002《城镇污水再生利用 杂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绿化。 本项目生产线设置于厂房内,建设过程中对厂房地面进行硬化处置,同时地面铺设地坪漆进行防水防腐防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段;拖把清洁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置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分散机、搅拌机、空压机、叉车等生产设备,其噪声源强约60dB(A)~80dB(A)。经环评预测,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关心点及周边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区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并入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收集点一同处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清洗废渣经收集后同清洗废水一起重新投入生产。废原料桶、废助剂桶及废原料袋分类收集后可外售废品回收站。废过滤棉同废活性炭一同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隔油池废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1]5号)中的要求处置。运营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厂家进行处置。 5)土壤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水性涂料生产,生产线设置于厂房内,生产工艺简单,将原料按比例搅拌后得到成品,本项目外购罐装、袋装原料,通过给料机进行下料,搅拌过程全密闭,搅拌后的物料进行灌装。项目原料和成品不会流出厂房,同时项目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同时地面铺设地坪漆进行防腐防渗。生产环节无影响周边土壤环节,本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1)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系统。 2)项目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项目现有化粪池总容积为10m³,项目现有1个1m³隔油池,现有一个处理能力10m³/d的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GB/T18920-2002《城镇污水再生利用 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绿化。 (2)废气 1)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一定的除味措施。 2))厂房内应加强通风,以加速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3)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同有机废气一同处理,其余部分进行无组织排放。 4)厂房内应加强通风,以加速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5)有组织废气采取“集气罩+过滤棉(90%)+UV光解(效率90%)+活性炭吸附(效率70%)”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1)主要产噪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并安装减震垫等降噪措施。 2)合理布设汽车出入口,减少汽车场内运行时间。 3)及时更换陈旧生产设备及配件,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包装设备正常运转,避免机械故障引起的设备噪声。 (4)固体废弃物 1)项目生活垃圾通过分散布置的垃圾桶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清洗废渣经收集后同清洗废水一起重新投入生产。 3)设置1间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4)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5)隔油池废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1]5号)中的要求处置。 6)废过滤棉同废活性炭一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废原料桶、废助剂桶及废原料袋分类收集后可外售废品回收站。 7、总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项目产生的“三废”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后,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选址区域的环境造成大的污染,不会降低和改变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本环评认为在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上,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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