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新批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起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6日。 意见反馈联系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联系电话:0877-6917529 联系邮箱:chjhb@126.com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4月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新批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6日。 电话:0877-6917529 传真:0877-6917528 通信地址: 澄江市人民西路延长线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 | 玉溪达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台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生产项目 | 澄江市工业园区蛟龙潭片区 | 玉溪达业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澄江市工业园区蛟龙潭片区,租赁B7栋厂房生产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总占地面积为4348m2,总建筑面积为10000m2。项目建成后年生产40万台发动机零部件。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35.71万元。 |
项目环评报告结论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产业政策和选址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为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加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于2020年11月11日取得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澄发改发[2020]149号)。 项目选址位于澄江工业园区蛟龙潭片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用园区内已建成的标准厂房。蛟龙潭片区以仓储物流及轻工产业为主,本项目位于轻工产业区,无环境限制因素,因此该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园区规划要求。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建设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本次环评对项目产生的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进行了补充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区域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甲烷总烃”的环境质量标准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汇水区地表水体为项目区北侧650m的温水河和东侧7.2km处的南盘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可不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位于澄江工业园区蛟龙潭片区,属于声环境功能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本次环评对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和声环境敏感点处环境噪声进行了补充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和声环境敏感点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和2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为Ⅲ类项目,项目占地为小型规模,周边环境不敏感,可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区域受人为生产活动的干扰强度较大,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为主,工程范围内无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种,无国家级和省级规定保护的古树名木。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应严格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控措施,在设备安装和装修过程中做好洒水抑尘和室内通风,施工扬尘和废气排放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清洗、喷涂防锈油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实现有组织排放,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根据估算结果,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在厂界外无超标点,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保护目标造成影响。在厂区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生产规定操作,对生产设备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后,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项目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小,均不外排,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终止,因此本项目在采取了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大的长期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排水系统可实现雨污分流,屋面雨水和厂房周围雨水经排水沟汇至园区道路雨水管网,最终排至周边地表水体。项目在精车、钻孔、铣齿工序需定期更换含切削液的废水,这部分废水需采用单独的容器盛装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不外排。在产品清洗工段会产生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可循环使用,清洗水一年需更换两次,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可以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排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排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调查,工业园区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的污水处理站已经建成,项目位于该污水处理站纳污范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均可得到有效收集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设备安装、施工机械运行会产生噪声影响,由于项目施工期短,工程量较小,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结束噪声影响将消失。 营运期: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功能好、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昼间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处的噪声也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包装材料和少量废砖、水泥凝结废渣等建筑垃圾,通过外售给回收站和外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铁屑、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废防锈油桶、废清洗剂桶、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废,废铁屑和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可由生产原料厂商进行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清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防锈油桶、废清洗剂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切削液桶、含切削液废水、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项目建成投产后,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界应设置明显标识。 ②在设备安装和室内装修过程中,在进行产尘量较大的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人员应发放口罩等劳动用品。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降尘应及时清扫,减少产尘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材料、固体废物的管理,均应堆放在厂房内,避免堆在室外受到雨水冲刷形成污染源。 ②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禁止外排,施工固废严禁随意倾倒至项目区附近水体中。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民告示,设置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噪声影响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禁止随意堆弃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车辆运输设备、材料及废弃物时,应注意沿途不要遗洒。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过程中加强车间通风和环保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活性炭装置正常运行,并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活性炭的处理效率。在活性炭装置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项目应停止生产,对大气环保设备进行检修,避免出现事故排放。项目产生的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在采取活性炭吸附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项目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屋面雨水和厂房周围雨水经排水沟汇至园区道路雨水管网,最终排至周边地表水体。 ②加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维护,精车、钻孔、铣齿工段定期更换的含切削液废水应单独收集后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不外排。 ③保证清洗工段产生的清洗废水得到充分收集,并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后的水质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可回用至清洗工段循环使用,一年需定期更换两次清洗水,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可排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 ④根据调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市政管网已铺设,污水处理站已建成运行,项目位于该污水处理站纳污范围。因此,项目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排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污水管网进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项目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具有可行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安装减震垫,在总图布置上尽可能利用建构筑物阻隔声波的传播,将产噪设备尽量布置远离厂房东侧,可减少对办公区和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②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及管理。 项目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敏感点处噪声达标,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废铁屑、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可由生产原料厂商进行回收处理。 ②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③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清掏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厂房内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④废废防锈油桶、废清洗剂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⑤废切削液桶、含切削液废水、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同时,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设计。 5、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对入驻企业环保限制性要求,选址合理可行,平面布置合理。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治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实现达标排放;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排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也可排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万诺食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合理降噪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按环评要求可实现处置率100%,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通过分析,项目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有效、可行。在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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