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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关于云南鑫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m2门窗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6-29 11:43 点击率: 939打印 】【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关于云南鑫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5m2门窗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限:2022628—202273日。

联系电话:0877-6917529  

    真:0877-6917528

联系邮箱:chjhb@126.com

通信地址: 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人民西路延长线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南鑫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5门窗玻璃建设项目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提古社区提古一组(云南鑫成鹏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3号厂房

云南鑫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表

云南绿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提古社区提古一组(云南鑫成鹏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3号厂房内),该项目于2022325日取得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澄江市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代码为2203-530422-04-01-254496。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总用地面积为4100m2,共设置1条钢化玻璃加工生产线、2条中空玻璃加工生产线,新建隔油池、危废暂存间。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内容主要为安装相应的生产设施及环保设备和建设环保设施。因此,施工期主要污染是施工期噪声、扬尘、施工废水等,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短暂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1、扬尘

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扬尘产生量较小,施工活动均在厂房内完成,施工粉尘以及车辆扬尘采取了洒水抑尘的措施。

2、废水

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不在场地食宿,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洗手、如厕均在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厕所内进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晴天回用于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的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天暂存于回用水池。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时的敲击声,通过厂房进行隔声,并禁止施工人员抛掷物品,搬运时尽量轻拿轻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 6:00)不施工)。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设备包装材料、螺丝、铁丝等金属零件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

1有组织废气

1)中空玻璃密封工序(丁基胶、双组份硅酮结构密封胶)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二甲苯

2)甲苯、二甲苯

该项目密封工序采用双组份中空玻璃硅酮胶作为第二道密封胶,根据双组分硅酮结构密封胶检测报告,甲苯、二甲苯含量为0.10g/kg胶。

2、无组织

该项目玻璃在打孔,磨边过程会产生少量玻璃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3、厨房油烟

项目职工食堂在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食堂油烟,项目食堂设置基准灶头1个,按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表 1“饮食单位的规模划分”的规定属小型饮食业单位。

4、废气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有玻璃在磨边和打孔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中空玻璃密封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二甲苯。项目生产的粉尘对附近的植被产生的影响。由于生产过程中采取安装UV光氧吸附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等措施,加强厂内通风换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采用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的可行性分析由于活性炭不溶于有机溶剂,利用活性炭吸附有机溶剂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且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对活性炭的需求量较小,因此,从处理效果和经济角度看,采用活性炭吸附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是可行性分析

利用光氧催化设备光解催化有机废气的可行性分析,利用特制的高能臭氧UV紫外线光束照射废气,裂解工业废气如: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乙酸丁脂、乙酸乙酯、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硫化物H2S、VOC类,苯、甲苯、二甲苯的分子链结构,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恶臭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利用高能高臭氧UV紫外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对工业废气及其他刺激性异味有立竿见影的清除效果。

(二)水环境

1、生产废水

①钢化玻璃磨边的用水

项目磨边采用湿法磨边,磨边过程将产生磨边废水,磨边废水的成分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玻璃粉末)。磨边废水流入机器自带的沉淀槽经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液进入循环水池循环回用,下层玻璃粉末结块后捞出作为固废处置不外排。磨边水用量为0.5m3/d,但在使用中会有损耗,损耗量约为循环水量的20%,则需要补充新鲜水0.1m3/d,进入循环水池的循环废水量为0.4m3/d。

②钢化玻璃的清洗用水

钢化玻璃在加热前,需对玻璃表面进行清洗,洗去玻璃表面的灰尘等杂质,不使用任何清洗剂,清洗废水的成分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清洗废水流入机器自带的沉淀槽经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液进入循环水池循环回用,下层玻璃粉末结块后捞出作为固废处置不外排。

③中空玻璃的清洗用水

中空玻璃在合片前,需对玻璃表面进行清洗,洗去玻璃表面的灰尘等杂质,不使用任何清洗剂,清洗废水的成分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清洗废水流入清洗废水流入机器自带的沉淀槽经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液进入循环水池循环回用,下层玻璃粉末结块后捞出作为固废处置不外排。每天补充新鲜水1.14m3/d,进入循环水池的循环废水量为4.56m3/d

2、生活污水

项目投入运营后每天的厂区工作人员约30人,全部在项目区内食宿,生活用水参考GB53/T168-2019《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标准,职工生活用水量按每人每天100L

计(其他生活用水占80%,食堂用水占20%),年生产天数按300天计,则总用水量3m3/d(900m3/a)

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依托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3号厂房化粪池处理,经处理后进入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晴天回用于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的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天暂存于回用水池。

3、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分析

该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依托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3号厂房的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晴天回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根据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绿化面积为4136.86㎡,绿化用水量为2854.3m³/d。

4、生活污水回用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2.4m3/d,绿化用水需水量为1.5m3/d,道路广场清洁需水量为2m3/d,绿化及道路广场清洁用水量大于生活污水产生量,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全部回用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的厂区绿化。

5、废水达标性分析

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废水开展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采用可行性工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需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表1城市绿化杂用水标准及道路清扫杂用水标准后方能回用。

6、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设置有一套雨水收集管网,收集厂房内雨水,经收集后由厂房西面的雨水管网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晴天回用于云南鑫成鹏高分子有限公司的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天暂存于回用水池。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磨边机设备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为连续噪声;单台噪声源强为4085dB(A)。1、防治措施

根据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厂界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但为了更好的减小项目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

②新增的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车间中央区域,厂房为钢结构,尽量远离厂界以达到距离消减噪声的目的。

③所有振动性设备均安装减震垫,在机械设备的基础和地板、墙壁连接处设隔震或者减震装置或防震结构,来降低噪声源。

正确合理使用设备,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对于厂内的流动声源,应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装卸物料技巧,避免碰撞等产生较大的噪声。

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降低人为噪声。

四、固体废物

根据《固体废弃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可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化粪池污泥隔油池油污废玻璃料、玻璃次品、包装固废、沉淀槽收集的玻璃碎屑废密封胶桶

1、一般固废

1)一般固废产生情况

①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项目员工30人全部在项目区内食宿,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4.5t/a,生活垃圾交与云南鑫成鹏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餐饮垃圾

餐饮垃圾主要为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及剩饭剩菜及其它废物,均属于泔水,根据相关经验数据,餐饮垃圾以平均0.5kg/(人次•d)计,项目餐厅就餐人数30人/d,则产生餐饮垃圾为15kg/d、4.5t/a餐饮垃圾交与云南鑫成鹏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化粪池污泥

参考《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 修订)》,污泥产生量按照16.7t/万t废水处理量计算,该项目产生生活污水720m³/a则化粪池与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为1.2t/a项目依托云南鑫成鹏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化粪池化粪池污泥由云南鑫成鹏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隔油池油

项目隔油池油污产生量为0.01‬t/a。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油污交与云南鑫成鹏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废玻璃角料

项目需要进行切割、磨边、打孔的年用量为1000t废边角料产生量按0.1%,则本项目玻璃切割、磨边产生的废玻璃角料产生量为1t/a。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玻璃次品

项目玻璃次品为0.1t/d,30t/a。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包装固废

项目原辅材料、产品采用纸箱、包装袋等。纸箱、包装袋等使用过程会有少量的包装废弃物,产生量约1t/a,包装固废统一收集后售废品回收站

    沉淀槽收集的玻璃碎屑

项目沉淀槽收集的玻璃碎屑约为切割、磨边、打孔的0.3%,则产生玻璃碎屑量为30t/a。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废密封胶桶

企业丁基胶、双组份中空玻璃硅酮胶等使用将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桶,年产生量约为0.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密封胶桶属于豁免清单,因此废包装桶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昆明博亚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定期回收

2、一般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规范化建设,固废临时贮存场满足如下要求:

①临时堆放场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临时堆放场四周应建有围墙,防止固废流失以及造成粉尘污染。

②临时堆放场应建有防雨淋、防渗透措施。本项目储存在钢结构仓库内,地面进行硬化,可以满足防雨淋、防渗透要求。

③为了便于管理,临时堆放场应《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按GB15562.2-1995)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一般固废库的管理,定点收集堆存,并及时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睬用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工艺,活性炭需定期更换,每年更换1.04次,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P510页,活性炭有效吸附量:qe=0.24kg/kg活性炭,密封过程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3208t/a,因此本项目产生废活性炭量约为0.1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中(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

②废UV灯管

项目光氧设备中的UV灯管约半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0.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含汞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23-29,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定期由厂家更换,由厂家回收

润滑油、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

项目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3t/a,废润滑油桶产生量约为:0.2t/a,废含油手套产生量约为: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废润滑油采用收集桶统一收集后,送至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4、危险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企业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修改清单中相关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危废库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贮存设施基础必须做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采用不易破损、变形、老化且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的装置,危险废物包装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标志》(GB190-2009);

存放危废为液体的仓库内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例如托盘、导流沟、收集池,导流沟、收集池四周壁及底部同样要求防腐防渗);由于项目危废种类较多,需要在危废间内设置不同区域做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0.5m,围堰总容积不低于1m³,如发生泄漏,废润滑油泄漏出来的液体受到围堰的阻隔在围堰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危险废物要注重“四防”,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危废库建设时应采用混凝土、砖或经防腐处理的钢材等作为建材材料建成的相对封闭式场所,并设通风口;外部配套建设雨水导排系统,防止雨水进入危废暂存库内。

危废仓库门上要张贴包含所有危废的标识、标牌,仓库内对应墙上有标志标识,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包装桶、袋上有标签,危废仓库管理责任制要上墙。

危废仓库需上锁防盗,制定严格的暂存保管措施,专人负责。

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接收处理,转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5、措设施置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危险废物转运时间不超过6个月,在危废暂存间容量范围内,项目设置1个占地面积5m2的危废暂存间。因此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容积能够满足全厂危废贮存需求。

五、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政策,项目贯彻了“总量控制、节能减排、综合利用”的原则。项目厂址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项目在各项污染治理措实施施,确保废水、废渣综合利用,废气、噪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不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能维持当地环境功能要求。只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的建设运营是可行的。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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