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2019年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澄江县现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1个,点位设置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办公楼楼顶,实行24小时自动连续监测。澄江县环境监测站每天对数据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就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对承担运维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4月份,共计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30天。其中:一级天数0天,比上年同期减少3天;二级天数25天,比上年同期减少1天;超标5天(其中PM10超标1天、臭氧超标2天、PM2.5超标3天),比上年同期增加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3%,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有待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这个月受外来污染及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质量出现连续超标情况,超标污染物为PM2.5、PM10和臭氧8小时,且未来一段时间仍有超标风险,必须加强对城区大气颗粒物贡献率较大的建筑工地、道路运输、工业企业的监管,必要时可考虑采取三停措施,积极消除颗粒物内源污染,减小空气质量达标压力。 2019年,自动站开展监测项目共计6项,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SO2):均值为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上升20 %。 二氧化氮(NO2):均值为12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下降8%。 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7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2微克/立方米,上升16%。 一氧化碳(CO):均值为0.629毫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015微克/立方米,上升2%。 臭氧(O3_8h):均值为132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8微克/立方米,上升6%。 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4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5微克/立方米,上升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