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现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1个,点位设置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办公楼楼顶,实行24小时自动连续监测。由省、市、县级环境监测站每天对数据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就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对承担运维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3月份,共计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31天。其中:一级天数1天,比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天;二级天数30天,比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天;超标0天,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天;优良率达到100%,空气质量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好转。 2021年,自动站开展监测项目共计6项,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SO2):均值为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微克/立方米,下降20%。 二氧化氮(NO2):均值为1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微克/立方米,上升41.7%。 一氧化碳(CO):均值为0.7毫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2毫克/立方米,上升40%。 臭氧(O3_8h):均值为10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微克/立方米,下降6.8%。 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8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4微克/立方米,上升73.9%。 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微克/立方米,上升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