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2021年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澄江市现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1个,点位设置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办公楼楼顶,实行24小时自动连续监测。由省、市、县级环境监测站每天对数据进行审核,发现数据异常,及时分析原因,排查污染源;同时对承担运维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12月份,共计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1天。其中:一级天数29天,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天;二级天数2天,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天;超标0天,与上年同期相同;优良率达到100%。 2021年,自动站开展监测项目共计6项,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SO2):均值为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微克/立方米,下降16.7%。 二氧化氮(NO2):均值为1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微克/立方米,下降21.4%。 一氧化碳(CO):均值为0.7毫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同。 臭氧(O3_8h):均值为6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毫克/立方米,上升15.1%。 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微克/立方米,下降11.4%。 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1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同。 (撰稿人:杨淑香 电话:187877713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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