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2023年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澄江市现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1个,点位设置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办公楼楼顶,实行24小时自动连续监测。由省、市、县级环境监测站每天对数据进行审核,发现数据异常,及时分析原因,排查污染源;同时对承担运维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11月份,共计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0天,有效天数30天。其中:一级天数30天,与上年同期相同;二级天数0天,与上年同期相同;超标0天,与上年同期相同;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0%,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有待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023年,自动站开展监测项目共计6项,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SO2):均值为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同。 二氧化氮(NO2):均值为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同。 一氧化碳(CO):均值为0.6毫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同。 臭氧(O3_8h):均值为6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微克/立方米,下降15%。 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2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微克/立方米,下降5%。 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1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微克/立方米,上升2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杨淑香 供稿)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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