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5700401000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澄室字〔2019〕24号文件批准的“三定”方案,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有以下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配合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1.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艺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整合各方力量,统筹抓实文旅工作。完成2023年文旅重点工作,推动澄江文旅高质量发展。 2.编制澄江文旅产业规划。对《澄江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出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配合市级做好抚仙湖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框架。 3.研究用好各级旅游政策。统筹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精准学好用好相关旅游方面政策,开展全市旅游业大调查,摸清澄江市旅游行业的资源状况,做好旅游数据的分析、统计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4.完善旅游行业管理体制。化石博物馆、寒武纪项目方尽快组建4A级景区管理机构,统筹运营管理和提档升级工作。配齐禄充管委会、孤山管委会组织力量,切实发挥景区管委会职能职责。 5.加强文旅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澄江市旅游行业协会、民宿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围绕沿湖文旅企业,积极设立“抚仙湖旅游夜校”,打造一支优质的文旅人才队伍。积极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发挥“澄江文旅讲解团”示范引领及带头作用。围绕建设抚仙湖世界级旅游度假区目标,组建一支旅游发展咨询专家队伍。 6.持之以恒整治旅游秩序。完善旅游投诉处置,用好旅游服务6810618热线,第一时间做好旅游投诉处置。积极引导澄江旅游市场主体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旅游志愿服务点作用。以整治停车问题为切入点,基本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加大禄充、孤山景区旅游秩序整治力度,推动带动景区旅游秩序的全面提升。做好抚仙湖游船、帆船、潜水等水上运动主体的行业整治工作,制定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及办法,进一步规范抚仙湖水上运动。 7.引导建立规范旅游市场标准。引导制定规范旅游市场标准,重点制定研学、民宿、餐饮等行业标准。 8.持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沿湖观光换乘交通体系落地实施,优化县城及环湖公交线路、站点和指示牌设置,引入智慧公交系统。对北岸老环湖路段实施封闭管理,完成停车场、游客驿站、公共交通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对沿湖主要景区景点老旧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实施旅游厕所、垃圾桶美化工程,提升景区硬件配套设施。推动市级游客集散中心和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 9.出台促进旅游发展激励措施。制定出台一批地方帮扶政策,继续做好消费券推广、商家促销让利等活动,促进旅游消费升级。 10.持续深化文旅融合。深入实施澄江市旅游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延展“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产业链条,推动“旅游+”“+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积极拓展会议会展、健康养生、研学基地、精品民宿、非遗体验、体育赛事、旅游演艺、夜间经济等旅游新业态,强化文旅赋能经济。谋划以重大旅游项目为主的高端旅游产品,包装评定更多国家等级民宿和精品酒店,完成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11.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启用小湾游客服务中心及抚仙湖北岸大河口、新河口、小白祥等3个停车场,加快主城区和沿湖景区共享电动车的投放运营工作。包装策划 10个重点文化旅游商品项目,推进产品创新,逐步推出画绣澄江、古生物化石、抗浪鱼、荷藕等一批澄江元素特色文创产品。建设抚海湾景区澄江特色旅游产品体验中心。 12.打造澄江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以小湾村、马房村、禄充、明星渔洞等为主的乡村旅游线路。推进以仙湖湾、月亮湾、樱花谷、北岸湿地公园等为主的观光路线。推进以广龙小镇、寒武纪小镇、化石博物馆、四季农庄等为主的文化体验和研学路线。 13.优化文旅融合新业态。聚焦农文体旅商融合发展,制定出台中小学生课外研学政策,形成澄江特色优质研学游品牌;围绕红沙滩、小湾、太阳山等打造具有澄江特色的旅拍基地。各街镇打造形成一批乡村集市,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文旅融合发展。积极参与“奥特莱斯”项目引进工作。支持企业做好寒武纪欢乐大世界青创云品购物中心运营工作。探索在朱家山、广龙片区、矣旧片区等自然禀赋好的区块打造农文旅融合A级旅游景区。 14.擦亮文旅体节庆赛事招牌。在春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好商贸街、文艺演出等活动,办好澄江立夏节、傩戏文化节、抚仙湖铜锅美食节、荷花节、蓝莓节、抚仙湖音乐节。加强统筹办好第九届中国童声合唱节。推动打造自行车、马拉松、帆船、滑翔伞等一批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赛事活动。 15.深度开展文旅宣传营销。打造澄江文旅统一IP,通过制定产品标准,提升本土企业的黏性,扩大“澄江制造”的影响力。在旅游景区、游客集中点建设一批展示澄江特色产品的体验销售点。按照“一季一主题”的模式,力争每季度举办一场宣传推介活动;在澄江电视台开展《寻味澄江》文化旅游专栏,做好“澄江文旅”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的运维工作;推动本土“网红”聚合效应,积极引进国内“流量”型体验栏目进驻澄江。依托抚仙湖优质自然景观,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旅游推介工作,制作文旅项目招商推介宣传册。 16.大力发展康体旅游产业。启动抚仙湖国际户外体育运动基地建设项目。发展康养旅游产业,推进泰康养老等项目建设。打造文旅品牌,引导培育一批优质旅游团队、龙头企业,以及一批带有“爱情圣地”“慢游氧吧”“夜享美食”符号的澄江特色旅游品牌,提高旅游服务和档次,把澄江打造成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的典范。 17.打造文艺精品工程。分批次邀请“全国著名文学艺术家走进澄江”,深挖澄江独特的自然、历史、文化、人文内涵,创作一批反映澄江发展的现实主义作品,积极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发挥本土文艺人才的优势,围绕澄江“生态环境保护、湖泊革命、古生物化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用文学的方式,创作精短故事,挖掘有代表性的鲜活事例,讲好澄江故事。 18.形成推动有力的工作体系。统筹景区管委会、旅游行业协会、文旅企业资源,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职能,积极协调土地、人才、政策等要素保障,形成旅游发展合力。建立定期研究、调查研究、项目推动等机制,坚持周例会、定期汇报、月工作调度等工作制度。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重大文旅项目、旅游重点工作问效检查。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管理股、产业发展股、公共服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704.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4.51万元,增长11.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51万元,增长11.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结束,在文化旅游项目上,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致力于恢复旅游市场,增加了文化旅游项目资金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70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89万元,占总支出的79.62%;项目支出143.60万元,占总支出的20.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51万元,增长11.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0.94万元,下降8.33%;项目支出增加125.44万元,增长690.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基本开支,2023年疫情结束,在文化旅游项目上,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致力于恢复旅游市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0.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群众文化17.98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市2023元宵戏曲晚会相关费用0.86万元,澄江市2023年“春节”活动相关费用1.11万元,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晚会14.00万元,抚仙湖文旅网网站维护费0.45万元,“玉星奖”道具制作费用及演出排练补助费用1.55万元。 2.旅游宣传7.00万元,主要用于制作旅游宣传栏、宣传画、宣传标识、标牌、资料等费用3.00万元,“澄江文旅”公众号管理运营宣传费1.30万元,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手册、宣传折页费用0.70万元,云南省第三届传统戏剧曲艺会演排练误工、交通补助费用1.00万元,《澄江》歌曲创作制作拍摄费1.00万元。 3.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18.2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1-9月出纳代理服务费第二笔1.00万元,澄江市老干部诗书画协会2023年补助经费0.40万元,2023年讲解员培训班交通费、餐费0.16万元,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经费43.70万元,美食节广告制作费1.50万元,2022年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抖音号及微信视频号的创建托管费用10.00万元,到上海、江苏考察培训费用1.82万元,2021年澄江市住宿业消费升级奖补16.88万元,2023年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2.80万元。 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南京先锋图书文化传媒公司、喜林苑两次到澄江考察文旅项目住宿费0.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74.13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在文化旅游项目上,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24.20万元,群众文化17.98万元,旅游宣传7.00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80.48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4.4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26万元,死亡抚恤8.5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43.60万元,住房补贴5.6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万元,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万元,决算为0.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8.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万元,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3万元,增长3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增长31.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增加7次,公务接待人数较上年增加105人,故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0万元,比上年减少6.49万元,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努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16万元、差旅费7.00万元、培训费2.69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工会经费6.32万元、福利费1.43万元,其他交通费11.1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3,151.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46万元,固定资产3,088.1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1.23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5700401111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0924042216227.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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