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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对澄江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5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1-03 11:45 点击率: 19打印 】【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对澄江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58号建议的答复

 

李龙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东大河小流域治理风口哨苹果基地移交东山村委会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建议,已交我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东大河水库是澄江重要的中型水库之一,是抚仙湖流域最大的蓄水工程,同时,也是澄江县第三自来水厂(抚仙湖东岸自来水厂)水源地。前几年,东大河水库营养状态近年来呈现持续上升趋势,水体中的TN指标已经接近IV类,坡耕地流失污染、王高庄磷矿开采迹地的生态破坏与环境隐患等入库污染物造成东大河水库水环境形势严峻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规范和要求,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开展东大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别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澄江市林草局流转了九村镇东山村委会辖区风口哨的土地,主要对王高庄磷矿开采迹地的生态破坏与环境隐患进行治理。在流转土地时我局充分考虑九村镇、东山村委会的意见,将方案中原定栽种的树种变更为苹果树及金竹以发展该地方集体经济。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九村镇人民政府、东山村委会于20192月份逐级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用地面积为林地181.656亩、耕地7.113亩;土地流转期限为22年,自2019031日起至20410228日止,林地租用标准按照澄江县九村镇人民政府2014723日会议纪要《昆明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租地及青苗赔偿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执行,流转单价500/亩;耕地租用标准按照《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抚仙湖径流区林业生态修复建设森林抚仙湖项目移交项目用地的通知》执行,坡耕地流转单价1500/亩。澄江市林草局租用耕地239.62亩(具体亩积以林草局与东山村委会签订的流转协议为准)。土地流转后,我局在该项目区内共栽植苹果树20374株,剩余部分栽种金竹、紫竹及防风林木。

为确保项目建成后,所种植树木能够成活,达到预期生态效益,项目建设招标时,包含了2年的管护期,管护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后两年(即2022130日—2024129日),故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一直由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管护。

收到各位代表提出要将风口哨基地移交东山村委会发展集体经济的建议后,我局多次请示澄江市人民政府,并与九村镇人民政府、澄江市林草局协商。经研究,我局同意将风口哨种植的全部苹果树、金竹、紫竹及防风林木由我局移交至九村镇人民政府。下一步,我局将尽快按照工作流程完成风口哨种植的全部苹果树、金竹、紫竹及防风林木的移交工作。

最后,感谢你们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在今后能继续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202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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