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2025年度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总结 2025年,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回应群众生态关切、提升环境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工作部署,健全机制、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圆满完成全年办理任务,推动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现将全年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2025年,玉溪市、澄江市政府交由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共计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玉溪市、澄江市各交办1件),均为主办件;澄江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协办件)。从内容分布看,涵盖两大重点领域:一是水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包含“关于支持抚仙湖申报国家级美丽河湖示范项目的建议(J20250131号)”“关于请求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按时支付租用右所镇土地建生态湿地租金的建议(第83号)”2件,前者聚焦湖泊生态保护与品牌建设,后者关联生态湿地建设保障,均属水生态环境治理核心范畴;二是噪声污染管控领域,含“关于加强小广场噪音扰民管理的建议(第107号)”1件,直接回应群众身边的声环境质量关切。 截至2025年11月底,以上3件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实现“三个100%”:及时答复率100%、办结率100%、代表委员反馈意见满意率100%。其中,主办的2件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意见已按“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通过局官网全文公开,协办的1件政协提案由主办单位统一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闭环责任体系。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一是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办公室总协调的工作机制。二是层层传导责任、确保落实到位。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逐一拆解,明确承办科室、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工作标准,形成“一件建议(提案)、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把“软任务”转化为“硬约束”,确保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二)深化沟通协商,精准对接代表关切。始终坚持“沟通先行、答复在后”的原则,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贯穿办理全过程,确保办理方向精准、措施务实。认真落实“三见面”制度,在办前通过电话、座谈等方式主动对接代表委员,全面领会建议(提案)的核心诉求;办中及时反馈进展,邀请代表委员参与现场调研、方案论证,共商解决路径;办后逐一回访,详细说明办理结果,虚心征求意见建议。(三)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工作质效。建立“接收—登记—分办—承办—审核—答复—归档”全流程规范化办理机制,严把办理质量关。一是实行台账化管理,对所有建议(提案)分类建立办理台账,明确关键时间节点,由办公室统一调度进度并通报情况,对临近时限的办理事项及时预警、催办,确保高效推进。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承办科室形成答复初稿后,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合法性审查)、办公室文字核校,最后由“一把手”审定,对答复内容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具体的坚决退回重办,切实提升答复质量。三、办理工作主要成效 我局坚持“以办理促工作、以落实惠民生”,将建议提案办理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办理成果转化为污染防治攻坚、环境治理提升的具体成效。 (一)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围绕代表委员关注的水污染治理等重点问题,精准发力补短板。在水污染治理方面,针对《关于支持抚仙湖申报国家级美丽河湖示范项目的建议》,我局认真对照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以及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全面总结本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配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由省环科院编制了《玉溪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的项目分为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保障、其他措施四大类共29个项目,总投资20.58 亿元,申请中央补助11.69亿元。其中抚仙湖流域包含17个项目投资11.94亿元,申请中央补助8亿元。目前抚仙湖湖泊水质稳定保持Ⅰ类,为申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针对《关于请求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按时支付租用右所镇土地建生态湿地租金的建议》,我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十五”至“十三五”期间租用土地的项目基本情况、租地范围、租地期限、及租金支付情况,并对后续租金支付、租地协议签订逐一进行研究。目前,各项目2025年度的租地费已纳入2025年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奖补资金,并由澄江市财政局分配至所属镇(街道),由各镇(街道)负责做好财政资金项目库及时申报,根据租地协议约定的租地标注支付租金,不允许私自截留或留用;且澄江市财政局已于2025年4月28日将资金指标下达至各镇(街道)。(二)民生生态问题有效解决,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针对《关于加强小广场噪音扰民管理的建议》,作为协办单位,我局认真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噪声监测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办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部分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转化的深度不够。如针对“支持抚仙湖申报国家级美丽河湖示范项目”的建议,虽已完成2025年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奖补资金(第一批)的指标下达,但后续跟踪对接机制尚未完全固化,与上级部门的常态化沟通需进一步加强,逐年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积极争取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奖补资金。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总结为新起点,正视问题、补齐短板,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成果转化,建立长效机制。对已办结的建议提案进行“回头看”,梳理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美丽系列”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推动“一时解决”向“长效治理”转变。(二)优化沟通机制,提升办理精准度。建立“前期调研—精准对接—全程互动”的沟通模式,对接收的建议提案,先由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调研,摸清问题现状和政策依据,再与代表委员沟通对接,确保精准把握诉求。对专业性强的建议提案,邀请代表委员、行业专家共同参与办理方案论证,提升办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强化督办考核,严把办理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督考双轮驱动”机制,将办理质量、成果转化、代表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核心指标,加大现场督办、专项督办力度。严格落实答复意见“三级审核”制度,重点审核答复内容的针对性、措施的可行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重办,切实提升答复质量。 (四)聚焦民生关切,推动环境质量提升。始终以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为“风向标”,聚焦群众关心的水污染治理及噪声管控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跟进抚仙湖国家级美丽河湖示范项目申报进展,确保成功获批;常态化落实小广场噪音共治机制,推动声环境管理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回应代表委员和群众的殷切期盼,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澄江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