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53号建议答复的函 高正刚等10位代表: 您在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参照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偿扶持标准给予抚仙湖沿湖2.8万人生态移民搬迁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抚仙湖沿湖2.8万人搬迁安置棚改指标、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回复 由于实施沿湖2.8万人搬迁项目体量过大,我县拟采用棚改政策分批逐年实施。其中,2018年启动矣旧、孤山、牛摩3个片区共7822人生态移民搬迁;2019年启动其余11904人生态移民搬迁;到2020年抚仙湖一级保护区2.8万人全部搬迁完毕。同时,我县将在确保完成棚改政策指标的情况下,每年向上申报相应的棚户区改造指标,并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 二、关于在移民安置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保证的建议回复 澄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已于2017年10月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在此次调整完善中,我县已调入2245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生态移民搬迁安置用地,下步拟采用增减挂钩方式解决生态移民搬迁安置用地需求。但由于涉及的搬迁区域拆旧区面积小、复垦难度大,而项目用地选址多位于限制建设区,用地需求远远大于拆旧区面积,生态移民搬迁安置用地指标缺口仍然巨大。为此,我县将积极向省、市国土部门协调解决用地缺口指标。 三、关于参照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偿扶持标准给予抚仙湖2.8万人生态移民搬迁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回复 目前,我国现行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偿扶持政策规定补偿范围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发生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移民政策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专指国家修建的大中型水库及电站产生的农村户口移民,且移民身份的核定有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其移民身份核定必须报经国家水利部移民局批准。抚仙湖属于自然湖泊,沿湖生态治理搬迁属于生态移民搬迁,与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在政策上有着严格的区别,现行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偿扶持政策难以对抚仙湖沿湖治理生态移民搬迁给予移民政策补偿支持。 抚仙湖保护是我县社会经济建设中的头等大事,沿湖2.8万人生态移民搬迁是抚仙湖保护的必然举措,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支持。澄江县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陈豪书记调研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抚仙湖“四退三还”保护战略,按照“一城三镇八村”新型城镇化布局,积极加强向上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政策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此 函 澄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茂丽 0877—691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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