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 玉溪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39号建议的 答 复 许泽玺(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澄江县海口镇松元村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澄江县高度重视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工作,近年来紧紧围绕“率先发展、全面小康”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村庄整治、设施配置、生态保护等方面举措,着力推进民族文化发扬,促进民族团结,引导村庄发展,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初步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新跨越、民生改善保障新跨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跨越的目标,形成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居环境整洁有序的民族团结引领示范。 澄江县海口镇松元村民族文化浓厚,具备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的条件。自收到玉溪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39号《关于帮助澄江县海口镇松元村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的建议》后,澄江县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力度,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2019年争取省级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澄江县海口镇松元村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松元村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该项目工程于2019年4月启动实施,于2019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并经镇级组织验收,目前进入审计结算阶段。澄江县海口镇松元村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拨付使用资金90万元,剩余10万元质保金待项目验收后再予拨付。 下步,澄江县政府将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继续加大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的投入、扶持力度,力争将海口镇松元村建设成为创建民族团结的特色示范项目。 澄江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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