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玉溪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140号建议的答复 李国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改善抚仙湖及周边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2016年及2017年澄江县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后,澄江县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内容,谋划实施了“澄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农污项目”),全面统筹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自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在县城主城区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4个,投放分类垃圾桶312组,垃圾分类运输车1辆;在各镇区范围内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5个、投放分类垃圾桶83组;在建制村所在地及周边村组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24个,投放分类垃圾桶650组,镇区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建制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8.54%。同时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累计发放宣传画册4000余册,宣传海报800余张。澄江县还启动了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新建生活餐厨垃圾处理站1座,垃圾房6座,并计划安装投放智慧垃圾分类设施5套。 2019年对马房村、高楼房、海口一、二、三组等7个村组进行第一批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建设,截至目前已投放240L垃圾桶280个,40L垃圾桶900个。由于旧城东山村没有纳入第一批投放村组,待第二批进行投放建设。 下一步,澄江县将加快项目建设,率先在县城、镇区及沿湖村落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后全面推开农村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并在经费保障、日常管理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效益,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县的各项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澄江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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