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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人民政府 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1号 建议的答复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10-12 09:14 点击率: 49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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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函〔202396

 

 

澄江市人民政府

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0091

建议答复

 

吴昱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抚仙湖坝区耕地流转移交遗留问题的建议》(第00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抚仙湖径流区流转土地工作的关注,为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抚仙湖,2018年澄江政府启动抚仙湖径流区土地流转休耕轮作项目,各镇(街道)和村(社区)与农户共签订土地流转合同45046份,流转土地面积58068.54亩,其中:农户面积49607.8043亩,集体土地面积8460.7397亩;土地流转后,构建农户村小组镇(街道)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多头管理,产业规划执行不到位、土地管理混乱、种植业结构调整难统一等问题。2023211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将5.8万亩土地经营权移交澄江市

对您反映的仍有补益村委会、右所社区约740亩土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未能移交的问题,澄江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系玉溪市抚投公司,对未能移交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2018年抚仙湖径流区土地流转休耕轮作后,右所镇补益社区800多亩土地由玉溪市抚投公司自主经营,其报送获批抚仙湖径流区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和土壤污染控制示范项目,该项目最终立项批复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业主单位,云南众鑫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志远)在项目招标工作未落实前,在该地块实施了土地平整、生物炭施用、桃树栽种等工作。项目开标后,云南众鑫公司未中标。按相关程序,云南众鑫公司应与市抚投公司产生租赁关系并缴纳土地租金,但市抚投公司未收到土地租金。同时,云南众鑫公司因项目招标前实施的土地平整、生物炭施用等项目先期投入成本与市抚投公司存在纠纷。

目前由玉溪市抚投公司负责清算并追讨云南众鑫公司2023年以前占用的土地租金,现已经启动法律程序,委托第三方进行财产保全,按法律程序收回。2023年,该地块交由产投公司招租。

在此,感谢您对澄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2023109日    

(联系人及电话:曹晓勇 1398844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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