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公开 澄政函〔2023〕99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 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45号 建议的答复 刘云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澄江市立昌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房土地性质变更的建议》(第01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立昌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房选址位于澄江市龙街街道立昌社区,总面积166亩,其中:2013年11月25日经《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澄江县龙街街道立昌社区退房还湖异地建设群众安置房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玉政复〔2013〕290号)批准用地47亩;2014年7月18日经《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澄江县立昌旅游小镇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玉政复〔2014〕121号)批准用地119亩。目前房屋已建盖完毕,分配给1146搬迁户。按照抚仙湖环湖棚户区改造暨生态移民立昌片区搬迁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方案,立昌安置区房屋产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由于历史原因,土地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目前土地性质为集有建设用地,尚未达到当时搬迁安置协议要求,搬迁户群众意见大,群众稳定风险较大。对此,澄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22年、2023年多次向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专题汇报,积极对接上级审批部门争取政策通道。2023年2月,澄江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立昌搬迁安置房项目用地手续报批方案和计划》并向市级做了汇报,2023年3月,澄江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先后3次向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处的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汇报和咨询。但因“两线三区”管控细则、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等因素,省自然资源厅均未明确报批的政策通道。2023年6月,省自然资源厅领导到澄江调研,再次就报批方案进行了汇报,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以玉溪市局名义上报了情况报告和相关资料。2023年8月,澄江市自然资源局再次到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汇报,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意见,目前正在开展征求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意见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用地报批所需资金筹措困难,经初步测算,需支付社保安置补助费332万元,征地费2.8亿元,目前暂无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上报的意见后组织土地报批。 在此,感谢您对澄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10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 安 0877-69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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