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闹市区家养大型犬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澄江市公安局坚持以人为本,健全长效机制,理顺工作程序,明确禁养范围及犬只,开展好养犬登记证办理工作,依法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一是制定了《澄江市公安局犬只管理实施方案》,全力做好养犬登记管理,发放登记证工作,截至2025年8月31日共计办理养犬登记560证。以创建“文明养犬示范”为抓手,通过标语、公告、网络、资料发放等广泛宣传,发放《告知书》,开展集中办证免疫,共计宣传动员600人次,发放告知书等材料3000余份。在接到小区内的涉犬警情后,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稳控防止矛盾激化,并联合物业、居委会、调解主任进行现场调查和调解,力争涉事双方能就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有效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2025年共接到小区涉狗警情8起,已全部第一时间调解。二是多措并举,在严格执行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澄江市城市建成区养犬管理办法的通告》的工作要求的同时做好养犬证管理发放工作。同时开展好常态网格化巡查,将养犬管理纳入派出所社区民警、网格员日常巡查工作内容。重点加强对城市中心广场、步行街、学校周边、公园绿地、居民小区出入口等人员高度密集区域的巡查频次和力度。巡查中着重检查:犬只是否持有有效登记证件及犬牌;大型犬遛犬时是否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犬链长度是否符合规定(如不超过1.5米);是否为大型犬佩戴嘴套;是否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等。严厉查处无证养犬行为,对符合条件但未登记的责令限期补办,对禁养犬只、拒不登记的依法予以没收。重点打击在闹市区饲养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予以没收。对犬只伤人、因管理不善导致犬只严重惊扰他人等案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下一步,澄江市公安局将持续规范大型犬种管理,一是将养犬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常规宣传活动。制作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如折页、海报、短视频),重点突出大型犬管理的特殊要求、违规后果及安全知识。在社区公告栏、电梯间、宠物医院、犬只训练场所、公园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品。利用澄江警方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温馨提示、政策解读。二是联合街道、社区、物业公司,深入居民小区召开“文明养犬恳谈会”“养犬法规讲座”。劝导群众文明、安全养犬。三是对新申报的大型犬种严格审批控批,对缺乏明显管理能力群众不予办理养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