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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财政局2024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来源:澄江市财政局 时间:2024-12-16 10:00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澄江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要求各股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建议内容,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实。现将2024年人大建议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澄江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建议35件,其中,澄江市人大建议29件,玉溪市人大建议1件,省级转办建议1件,澄江市财政局主办建议6件,协办建议23。主办件目前已全部办理答复,办复率100%

人大建议后,我局立即召开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部署会,专门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组织相关股室召开交办会,建议办理任务分解到各承办股室责任到人。同时,制定《澄江市财政局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目标和办理要求,在办理目标上要求按期办结、与代表面商、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

二、主要做法和办理情况

     (一)压实责任,抓好主办建议的办理。

1.针对马丽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多收缴的“2018年土地流转租金下拨相应村组的建议》(第13号),2022215日至530日,玉溪市审计局对市抚仙湖径流区休耕轮作土地流转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审计决定。在审计期间,审计机关会向被审计单位出示审计取证单,被审计单位核实盖章后出具相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澄江市财政局按照澄江市政府和玉溪市审计报告要求,收缴了“扩大范围领取青苗补偿费”在内违规资金,不存在多收缴资金问题。

        2.针对杨露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右所镇补益卫生室建设的建议》(第78建议提及的一是玉财社〔202115号文件下达的2021年村卫生室能力提升项目补益村卫生室拆除重建资金16万元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因经济下行影响,收入锐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性基金收支倒挂,政府性基金安排的相关资金暂不能支出,财政局将根据后续政府性基金收入组织进度,优先安排拨付该项目资金。二是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3.63万元为2021年本级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因当年内未执行,指标已于当年年末收回,财政局将协同卫健部门统筹2024年卫健系统其他项目资金支持卫生室建设。三是因卫生室建设暂未列入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范畴,2024年原计划项目资金30万元卫健部门未予安排。澄江市财政局将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对接,加大向上争资力度,统筹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等项目资金支持卫生室建设。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根据财政保障能力,优先统筹安排卫生室建设相关资金,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3.针对乐双良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应拨尽拨上级各项专项资金至阳宗镇的建议》(第85号),对于以前年度未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由于近年来澄江市财政收入受抚仙湖保护政策、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影响,收入“断崖式”减收,收支矛盾突出,“三保”保障困难,导致部分应拨付阳宗镇的上级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一方面,由于未拨付阳宗镇的上级补助资金金额有待核实,建议由阳宗镇与澄江市相关部门再次对数据进行核实和确认。经双方核实确认的未拨付资金,澄江市将采取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将以前年度未拨付阳宗镇的上级补助资金纳入以后年度财政预算,逐年解决。另一方面,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的要求,上级专项资金需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因阳宗镇现属阳宗海管委会直接管辖,隶属昆明市管辖范围,专项资金应由昆明市财政部门下达阳宗海管委会,澄江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无阳宗镇拨付渠道,加之资金拨付中已禁止实拨,建议阳宗镇积极向上反映,澄江市也将与省、市汇报,争取将2025年及以后年度涉及阳宗镇的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通过昆明市财政部门下达,理清资金拨付渠道。对于明湖湾项目国有土地出让金昆明阳宗海明湖湾二期项目,用地单位在土地出让后已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澄江市。目前澄江市暂未将应划转的明湖湾项目计提基金及出让收益划转至阳宗海管委会,澄江市将积极与阳宗海管委会对接沟通,视澄江市财力情况,将资金需求列入财政统筹保障,20252026年先行拨付村组集体部分资金,其余资金计划于2029年底前拨付完成。

4.针对李艳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拨付旧城村委会办公楼改造修缮及场地硬化工程款的建议》(第91号),澄江市财政局2020年已下达10万元资金指标至市政协用于旧城村委会办公楼改造修缮及场地硬化工程,因财政资金紧张,当年资金未完成拨付,年底未支付收回财政统筹。经与市政协对接目前由于系统限制,往年资金指标暂时无法形成支出,该项资金已纳入2024年化解未拨专款经费中,澄江市财政局将加强政协对接沟通待专款资金指标可以使用后,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5.针对李龙辉代表提出的《关于黄家庄、狮子山地灾搬迁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95号),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116号)规定,对符合搬迁避让的农户给予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户每户5万元搬迁避让补助,其中直接补助到户的不得低于总额的80%,其余部分专项用于对新选址与地质灾害工程有关的支出。九村镇东山片区黄家庄、狮子山地灾搬迁自2018年以来共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435万元,截目前,澄江市财政局已拨付348万元到自然资源局,还有87万元未拨付(其中:省级资金25万元,玉溪市级资金62万元)。为促进项目加快实施,澄江市财政局一是积极筹资金,计划于2024年内将省级财政下达的地灾防治专项资金25万元拨付到位玉溪市级部分计划列入今后财政预算逐年解决;二是加强与澄江市自然资源局对接,积极向上沟通汇报,通过向上争取、增发国债项目等方式,多渠道筹资金解决部分搬迁经费。同时,建议村小组积极探索,创新思路,盘活村级闲置资产、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弥补搬迁经费不足问题。

6.针对袁绍权代表提出《关于七江村搬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96号)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度市本级第二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玉财综〔202131号)文件,用于七江村委会为民便民服务设施建设20万元,2021年当年资金已下达,未支出,2022年重新下达,也未支出。根据《澄江市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财政资金拨付,预算单位需按程序办理拨付手续,但目前财政部门暂未收到民政局的资金拨付申请。下一步澄江市财政局将积极与澄江市民政局对接,根据财政收入及资金统筹情况协商资金拨付事宜。同时,根据《澄江市乡镇财政体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及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的相关要求,建议九村镇一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强化存量资源(资产)的盘活力度,努力实现乡镇财政的增收创收,进一步增加乡镇财政收入,解决乡镇(街道)支出的资金需求。二是按照省、市、县各级关于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办法,积极协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七江村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进一步发展特色农业,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解决村集体在发展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二)密切配合,推动协办建议的办理。

1.澄江市8号建议《关于万海社区河道管护经费拨付的建议》办理情况:澄江市财政局主动履职,协调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2024年全市各项生态管护项目,2024上半年,澄江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拨付了管护项目资金1,404.73万元,其中至各镇(街道)1,206.73万元,各村办公司实施的湖滨生态区域管护资金可从中列支。下一步澄江市财政局将通过本级财力安排、争取玉溪市抚仙湖保护治理资金和化解历年未拨管护项目资金,拟计划每月筹资200万元用于保障管护项目所需资金。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在资金分配时统筹协调各镇(街道)管护资金需求。

2.澄江市13建议《关于尽快拨付三房拆除工程款的建议》办理情况:目前市本级财政资金十分困难,建议多方筹措资金,多渠道解决所需资金一是从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给农业农村局的澄江市人居环境大清理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专项资金-右所镇17万元中解决一部分;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解决一部分;三是纳入市本级预算资金三年化解行动,由右所镇及时向农业农村局反映,申报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积极争取纳入2025年人居环境大清理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专项资金中再逐年解决一部分。

3.澄江市23号建议《关于澄川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遗留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建议交运局一是按照初步拟定的兑付计划,个人本金于202312月开始兑付,2年兑清;集体本金于202512月开始兑付,2年兑清;个人股息于202512月开始兑付,4年兑清;集体股息于202712月开始兑付,2年兑清,提前筹措资金,确保澄川高速遗留问题能够得道妥善解决。二是加强向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和先个人后集体、先本金后利息的原则,争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股本及股息兑付。

4.澄江市28号建议《关于协调解决呈澄高速一级路段改扩建工程海口镇新村村土地权属争议及征地补偿兑付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呈澄高速一级路段改扩建工程征地补偿款已纳入项目总投,建议交运局协调项目施工企业按实际征地面积和标准及时兑付,并根据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2025年度预算申报项目。

5.澄江市33号建议《关于妥善处理蛟龙潭民房受损赔偿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建议由澄江工业园区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房屋安全鉴定公司对损坏情况进行鉴定,按照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界定责任主体,督促采取必要的修缮措施,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6.澄江市34号建议《关于加快实施蛟龙潭工业园区与浙商产业园连接道路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澄江市财政局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产业发展园区化,园区建设集约化的要求,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争取到云南省澄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19亿元。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其中980万元专项用于园区道路、供电、排污、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澄江市财政局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逐步解决园区建设经费不足问题。

7.澄江市42号建议《关于解决揽秀社区集体经济四组国有建设用地差价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受经济形势影响,财政资金短缺问题突出,揽秀社区集体经济四组国有建设用地差价补偿金兑付困难财政将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施策涵养财源等措施增加财政收入,待财政形势好转,及时支付该款项。

8.澄江市57号建议《关于解决环湖棚改生态移民搬迁过渡安置费的建议》办理情况:为有效解决涉迁群众最基本的住有所居需求,澄江市持续加大向上争资力度,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红利。一是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反映,2024年争取到安置房建设资金2亿元,目前已拨付1亿元;二是20241月,省政府主要领导就澄江市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行调研,明确提出给予澄江市资金支持5亿元,连续补助三年2024年已争取省级资金5亿元用于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已将指标下达到住建局。下一步,澄江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既定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实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政治责任,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项用于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区项目建设。

9.澄江市60号建议《关于兑付大湾小组2022-2023年退田还湖费用的建议》办理情况:澄江市退田还湖土地流转每年约需租金2,150万元,由于近年来财政收入组织困难,玉溪市暂未下达2023年补助资金,退田还湖土地流转租金暂时未筹集到位为保障澄江市退田还湖土地租金及时兑付,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了1,263万元用于租金兑付,下一步,澄江市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同时积极协调玉溪市财政局,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计划待市级补助到位后,先行兑付一年的土地租金。

10.澄江市64号建议《关于帮助解决海口镇海口社区一、二、三组节地上楼前期测绘、规划等工作经费的建议》办理情况:目前市本级财政资金十分紧张,建议多方筹措资金,所需资金一是从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给农业农村局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经费中解决一部分二是由项目单位积极向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再解决一部分。

11.澄江市65号建议《关于解决海口镇海口社区湖滨带管护保洁员工资的建议》办理情况:按照澄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安排,澄江市财政局主动履职,协调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2024年全市各项生态管护项目,结合2024年预算安排,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管护项目。20241-5月,澄江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拨付了管护项目资金1,404.73万元,其中至各镇(街道)1,206.73万元,各村办公司实施的湖滨生态区域管护资金可以从中列支。下一步,澄江市财政局将通过本级财力安排、争取玉溪市抚仙湖保护治理资金和化解历年未拨管护项目资金,拟计划每月筹资200万元用于保障管护项目所需资金,同时建议抚管局加强调研,在资金分配时统筹协调各镇(街道)管护资金需求。

12.澄江市68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凤麓幼儿园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凤麓幼儿园建设自2021年提出建设计划后,经市政府初步确定由澄江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作为融资主体向银行提出融资需求,但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一是由于原选址地点发现了汉代生活遗址,对建设用地进行了调整;二是规委会对项目建设方案审核中提出了修改意见,未能通过,现已经对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优化,但至目前尚未确定建设方案,仍停留在项目前期,虽然从项目提出就一直跟银行对接融资,也提交了部份融资资料给红塔银行,但由于项目融资要件尚未办理完成,达不到银行融资准入条件,待方案确定,融资要件办理完毕,将按银行要求发起申贷流程。

13.澄江市82建议《关于市委市政府拖欠高西社区2019年梁王河以东土地流转租地租金及朱家山九组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宜》办理情况:目前市本级财政资金十分紧张,建议多方筹措资金,所需资金建议一是申请从每年收取的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的租地收入中逐年解决一部分;二是龙街街道办及时向农业农村局反映,申报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逐年解决一部分。

14.澄江市83号建议《关于解决政府延时兑付村集体土地流转经费的建议》办理情况:2023年应付土地流转费2.53亿元,目前已兑付个人部分1.1亿元,受抚仙湖周边建设项目长久熔断机制经济下行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组织十分困难,剩余土地流转租金暂时未筹集到位为保障土地流转租金及时足额兑付,澄江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计划通过项目融资筹集资金目前融资要件资料已准备完毕,待省级银行审核通过后可取得银行放款,计划于202412月将2023土地流转资金剩余50%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15.澄江市87号建议《关于尽快下拨2022年在玉溪市人代会期间,吴昱熹等代表提出的252号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的建议》办理情况:澄江市财政局2022年收到《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经费的通知》(玉财行〔2022140号)30万元(其中包含澄江市右所镇吉花社区小团坡小组多功能活动室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并于202281日下达资金指标到人大办。因近年地方财力紧张,财政运行困难,故一直未有资金拨付,年底未支付收回财政统筹。该项资金已列入2024年化解未拨专款经费中,并已纳入财政支出计划,待统筹资金后安排项目资金拨付。

16.澄江市89号建议《关于尽快拨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的建议》办理情况:目前市本级财政资金十分紧张,建议多方筹措资金,所需资金一是从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给农业农村局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经费中解决一部分;二是建议右所镇及时向农业农村局反映,申报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积极争取纳入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中再解决一部分

17.澄江市90号建议《关于尽快拨付2022年安装中所一组至旧城三组路灯工程款的建议》办理情况:2022年安排年初预算澄江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经费资金100万元,于年初指标下达到人大办,因近年本级财力紧张,财政运行困难,故一直未有资金支持拨付,年底未支付收回财政统筹。该项资金已列入2024年初预算项目人大业务工作经费中,并已纳入财政支出计划,待统筹资金后安排项目资金拨付。

18.澄江市92号建议《关于尽快拨付中所一组老年活动室修缮工程款的建议》办理情况:《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分配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玉财综〔202343号)》专款文件中,澄江市分配金额为78万元,其中民政局分配至中所一组老年活动室修缮工程款10万元,用于修缮旧城村委会中所一组老年活动室。由于近年来财政运行困难,资金短缺,中所一组老年活动室修缮工程款10万元一直未进行拨付。澄江市财政局将全力组织收入,优先保障中所一组老年活动室修缮工程款,中所一组老年活动室修缮工程款纳入2024年资金拨付计划,待财政形势好转,及时支付该未拨款项,解决村委会的垫付资金问题

19.澄江市94号建议《关于解决热泵电能烤房大气污染补助的建议》办理情况:2023年,澄江市争取到中央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1个,资金400万元,但由于财政自给能力不足,未能及时拨付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澄江市财政局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上级专项资金拨付的重视程度,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加大盘活存量资产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强化财政资源统筹配置,大力化解未拨专款,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澄江市97号建议《关于实施七江南盘江提水工程解决生产用水不足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目前市本级财政资金十分紧张,建议多方筹措资金,一是由项目单位积极向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解决一部分二是由九村镇及时向水利局反映,申报下一年度地方预算资金,积极争取纳入2025年年初预算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中解决。

21.澄江市98号建议《关于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及时拨付火化补助的建议》办理情况:澄江市财政局2024年度共安排年初预算200万用于惠民殡葬火化补助,该资金于2024125日拨付。我市目前已经完成2021年度全市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发放和2022年度九村、右所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发放。由于市本级财政困难,计划将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未拨付火化补助纳入2024年预算调整中解决,2023年下半年未拨付火化补助纳入2025年预算安排解决。同时建议民政局牵头研究,按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十五条措施》要求,清理取消该项地方自定政策。

22.澄江市101号建议《关于忠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装修及完善内部设施的建议》办理情况:澄江市财政局2022年度共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62.5万元,已使用210.5万元,2023年度共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53万元,已使用161.8万元,其中于202321日拨付涉及付忠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48万元。下一步,澄江市财政局将强化资金统筹,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相关经费支出,同时建议龙街街道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顺利完成。

23.澄江市111号建议《关于解决路溪勺小组矿山恢复治理租金的建议》办理情况:建议自然资源局组织调查研究,按照行业管理规定,结合具体实际,进一步明确帽天山周边相关地块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后续是否续租问题。

24.玉溪市六届三次人大第【J20240002号《关于执行新颁布<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职责职权移交工作的建议》办理情况:抚仙湖保护意义重大,仅由澄江市承担相应事权于地方财政运行压力压力过重,建议优化建立与抚仙湖保护相匹配的事权财权划分:一是取消自2016年开始体制上解401.92万元,并将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水资源费收费主体调整为澄江市抚管局;二是在结算补助中增加综合执法大队职能下划后人员及工作经费补助;三是恢复抚仙湖一级保护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费900万元,恢复抚仙湖退田还湖租金895.02万元并追加2023年未下达资金;四是建议由玉溪市财政局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将原由江川区、华宁县托管区经费补偿至澄江市。

25.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0号建议《关于优化玉溪市三湖县(市、区)财政体制支持湖泊保护治理的建议》办理情况:为深入贯彻省委玉溪三湖保护治理专题会议精神,澄江坚决履行抚仙湖保护治理责任,一是关停了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二是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抚仙湖保护治理,面对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项目多、投资大、任务急的现实,地方政府为了筹资推进保护治理工作,2019-2023年,澄江市发行债券资金58.6亿元投入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2019-2023,澄江市本级财政资金投入抚仙湖保护治理31.79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从2019年的21.68%增加到2023年的51.52%。三是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到省财政厅多次汇报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但由于地方财政支出压力持续扩张,大量的保护治理工程需要通过融资和争取专项债券资金解决,偿债压力剧增,地方财政运行面临生态风险和债务风险双重压力。恳请省级充分考虑市场经济因素、考虑澄江市抚仙湖保护投入大的实际情况,取消或暂缓澄江市30%的体制上解,把更多资金留地方使用,以缓解生态环境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26.江川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关于植被恢复ppp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流转资金兑付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和抚仙湖保护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财税增长乏力,财政运行十分困难,森林抚仙湖土地流转每年需支付租金约9,400万元,澄江市现有财力难以保障土地租金及时兑付,澄江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狠抓财政收入组织,强化向上争取和资产资源盘活,促进财政增收,争取尽快兑付土地流转租金。

27.江川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6号《关于加快推进中坝社区农贸市场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目前市本级财政十分困难,建议多方筹措资金,由项目单位积极向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解决。

28.江川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关于解决明星安置地土地租金的建议》办理情况:生态移民搬迁工程为政府性工程,但路居镇明星片区开发主体为云南俊发房地产公司,建议住建局同路居镇政府积极调查研究,核实相关情况,协调督促云南俊发房地产公司妥善处理农户关于误耕土地损失费及复耕费用的相关诉求

29.江川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关于解决隔河社区蓝莓地土地流转租金差价的建议》办理情况:路居镇隔河社区胡家湾59.74亩土地已纳入澄江市退田还湖范围,建议按玉溪市政府抚仙湖径流区实行统一托管的相关办法,执行统一补偿标准。

(三)加强协调,完善工作办理程序。为认真做好建议的答复工作,切实做到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限时答复,切实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及时批办。在接到人大建议后,先由局领导做出具体承办批示后,交分管领导根据批示意见和提案涉及的内容,分发到相关股室办理。二是认真承办。各相关股室接到提案后,安排专门承办人员核实情况,积极主动与政协委员面商,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做出答复,再交由分管领导根据答复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建议办理质量。三是认真督办。澄江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办力度,要求承办股室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并积极与人大代表沟通,深入了解建议动机诉求,注重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密切配合,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了解代表建议办理的意见,确保对建议反映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在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中,我局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近年来刚性缺口递增,财政收支难以平衡当前财政收入组织受重点项目推进、土地出让进度和资产盘活的影响较大,不可预见和不可控因素较多,财政收入支撑不足。受制于地方财力影响,澄江市生态移民搬迁、截污治污等项目历史欠账较大,刚性缺口巨大,可用财力与刚性支出增长差距不断拉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配套、保偿债付息、保稳定支出压力巨大,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运行十分困难,因此在落实部分建议上会存在一定制约。二是协调推进困难,建议办理程中财政职能涉及面广,代表所提建议综合性强,职能交叉情况比较普遍,一项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和上级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统筹难、协调难、落实难的情况。

下一步,澄江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高质量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澄江财政高质量发展集中民意、惠及智慧、凝聚共识、贡献力量。

 

                                                                              澄江市财政局

20241216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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