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界别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抚仙湖流域人工湿地运维管护的建议》收悉,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澄江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把保护摆在第一位,尽最大努力保持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为湿地保护事业指明方向。澄江市高度重视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自“十五”以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水利局、林草局、抚管局、财政局、住建局等多个部门及镇(街道)、抚投公司相继实施抚仙湖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按照《湿地分类》(GB/T 24708-2009)标准划分均属于废水处理场所。截至目前,抚仙湖流域已建成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93块,面积3173.77亩,其中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28块,面积1972.6亩。 二、法定管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拟定、湿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人工湿地的管理维护。云南省林长制办公室等七部门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三区”湿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九条: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好湿地管理责任。《云南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云南省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的函》(云林长办函﹝2023﹞35 号)明确: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好人工湿地建设管理责任。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档立卡动态规范管理湿地。市林草局、市抚管局、市水利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等相关单位对抚仙湖流域人工湿地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后,汇总形成《抚仙湖已建人工湿地运行情况调查表》、《“十一五”以来澄江市已建环保设施设备、生态工程项目运行管护情况调查表》,详细记录每块湿地具体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当前现状、管护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5个大类,每个大类又细分,总共细分为35个小项,详细记录每块湿地情况,形成“一湿地一档”。 (二)分类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市抚管局已委托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对人工湿地进行甄别、分析、研判,目前完成了抚仙湖人工湿地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湿地运行现状调查,并编制《抚仙湖流域已建湿地丰、平、枯水期水质监测分析报告》、《抚仙湖流域湿地现状调查、效益评价报告》,正在编写《抚仙湖流域湿地体系提质增效技术方案》,为后续湿地提升改造提供技术支撑。 (三)提升湿地保护修复科学性。市林草局、市抚管局联合申报澄江市抚仙湖人工湿地及缓冲带管护项目,项目资金8000万元,涉及抚仙湖流域人工湿地93块(3174亩)及湖滨缓冲带面积8400亩,实施内容为湿地生态修复,水生植物补植扩植,提升改造水污染净化能力及人工湿地管护、污染底泥清理、水生植物收割,缓冲带及湿地基础设施日常维护,能有效改善和提升湖滨带及湿地生态环境,但该项目申报后因国家暂不支持未能实施。实施抚仙湖流域环境大清理大整治行动,各参加单位坚持在脚步丈量中抓实清理整治各项工作,抓好湿地生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沉沙淤泥、死水脏水、外来入侵动植物等清理整治,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实现抚仙湖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透出来 亮起来”。 (四)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2023年市林草局起草、澄江市人民政府审核并印发实施《澄江市湿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晰湿地管理各成员单位职责,有效聚指成拳,形成湿地保护合力。2024年市林草局印发《湿地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工湿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理顺湿地管护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抚仙湖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管理,加大日常管护力度,确保机制顺畅、工作长效,推动形成全民共治共享良好格局。启动《云南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新修订规划中为澄江旅游、发展留出空间,在确保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为助力澄江旅游、经济、社会发展。 (五)强化管理监督。市林草局加强湿地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机制,对湿地开展不定期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保护工作。澄江已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单位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工程所属镇(街道)管理,所属镇(街道)大多采用市场化、第三方管护方式管护,运行管理总计涉及4个镇(街道)52个村(社区)24个村办公司及市场化经营公司。按照《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抚仙湖湖滨生态区域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22﹞52号),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林草、水利、抚管、农业等相关部门组成考评组,每月对各镇(街道)辖区范围内湖滨带及人工水质净化工程的管护情况开展检查打分,有效督促各管护单位加强湿地植被、水生植物、设施养护,及时打捞清除枯枝残体,切实发挥湿地生态效益。 下一步,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做好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好湿地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人工湿地管理,并结合湿地现状调查成果和评估意见,推动对已建人工湿地的分类研判、分类管护、分类处置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将湿地管护资金纳入玉溪市 “三湖”保护治理资金统筹解决。感谢你们对澄江生态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对澄江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再接再厉,为澄江林草工作提出更好的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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