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彦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林下养殖基地壮大集体经济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澄江市在完成“扩绿、护绿”基础上,充分挖掘林下发展空间优势,做活资源文章,聚焦在“兴绿”上持续发力,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在生态产品价值的转换上稳步提升,产品价格及品质向好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利用面积共计10.72万亩,其中:2024年度新增林下经济发展利用面积1.38万亩,2025年上半年新增1.07万亩。目前,林菌发展面积达13438.8亩,2025年上半年,新增林菌示范基地面积9727亩(其中林下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及包山拾菌面积5869亩,白蚁鸡枞保育促繁面积3858亩)。林药种植面积达887.85亩,新增林药示范基地395.58亩(其中,澄江市凤麓街道红山顶书城林草苗木基地林下种植滇黄精70亩,盘活森林抚仙湖项目流转土地林地部分面积325.58亩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林菜种植面积达579亩,新增梁王茶、刺脑包、魔芋等可食用玫瑰等林菜面积412亩。现保有各类盆景22000盆,其中茶花盆景20000盆,其余各种造型盆景2000盆。2025年新增培育苗木167万株。 根据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澄江市引导抚仙湖径流区零散畜禽养殖户自愿退出养殖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抚仙湖保护治理要求,位于抚仙湖径流区范围内要求的养殖户逐步退出的相关规定,位于抚仙湖径流区范围内的不在支持发林下林禽(畜)养殖,建议发展林间中蜂养殖等绿色养殖为主。目前,各镇(街道),林下养殖以林下中华蜂养殖为主,养殖中华蜂5000群,蜂蜜单价约200元/公斤,3—5公斤/群·年,预计总产值332万元。 二、林下产业发展主要做法 (一)稳步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紧扣《澄江市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及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试行)》,落实《澄江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澄江市林下中药材种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澄江市加快苗木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目标任务,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完善林下经济规划布局,优化林下经济结构,鼓励林下产业发展。 (二)厘清林业产业发展“一张网”。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原则,优化林草产业发展布局,增厚“绿色家底”。高质量谋划林菌、林菜、林蜂、林药等12种林草产业发展模式。建清重点项目支撑“一张库”。立足森林抚仙湖项目资源禀赋,精准对接国家、省林业产业政策导向,坚持规划引领,用活云南省《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云林联发〔2023〕59号)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蓝莓产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云林函〔2025〕52号)等林业产业政策支撑,大力招商引智,持续盘活森林抚仙湖土地资源,通过玉溪林草、澄江融媒、澄江招商等平台累计发布招商信息12次,引入凉山州中泽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版纳热带植物园专家团队、培育渔山林农公司等企业和专家团队。 (三)积极培育林草市场主体。截至2025年8月,澄江市林草市场主体倍增培育111家。其中:林业企业65户,林业服务业企业41户,农业专业合作社5户,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家。2025年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9家,林业企业8家,林业服务性企业1家。成功打造“云果寒武核桃”、“抚仙湖春意土蜂蜜”、“仙湖牌羊肚菌”林草品牌3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林长制为抓手落实林下经济发展。将发展林下经济工作纳入市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分重点产业组建工作专班,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办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下经济发展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二)优化配套政策,健全服务体系。一是调整优化森林抚仙湖项目招商引资政策,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及土地租金,通过资金扶持、税费减免、技术服务等一系列具体的可操作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全方位、全过程助推林农产业发展。 (三)探索多元模式,推动“绿美+”经济发展壮大。大力探索“绿美+全域旅游”、“绿美+休闲农业”、“绿美+美丽乡村”等新业态,以乡村旅游点为依托,开展全域旅游及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打造绿美小镇、绿美街区、绿美景区等特色旅游地,拓宽“绿美+”收入途径,提高绿美经济附加值,实现林旅融合发展。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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