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澄江市第二届 政协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赵芳等5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维护个体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建议》(第85号),已交澄江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 收提案后,澄江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明确负责分管领导和股室,积极开展投诉举报的排查梳理,特别是对涉及疑似恶意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了重点研究分析,提出了妥善处理恶意投诉举报的措施和办法。 (一)梳理疑似恶意投诉举报情况。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澄江市场监管局共收到消费者投诉1487件,其中:共接收到疑似“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件共26件(已办结23件,3件在办中),举报30件(已办结28件,2件正在办理中)。投诉举报件中主要涉及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美容服务、医疗服务几个行业类别。具体为:1.食品生产:主要反映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如质量等级划分、执行标准过期、营养成分不符,使用“上等”“一级”“纯手工”“老字号”“特级”“低脂”等宣传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的问题,违规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食品中有异物要求多倍赔偿等问题;2.餐饮服务:经营主体未经许可经营冷食、自制饮品等问题;3.美容服务:经营主体在宣传中存在虚假、夸大或使用“首家”“最”等极限词的问题;4.医疗服务:牙科等医疗机构通过网络发布医疗广告时未经审查或未标注审查证明文号等问题。 (二)对疑似恶意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首先,澄江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处理,一般不采用惩罚性赔偿,基本上采用对等性赔偿,涉及奖励性要求的澄江市场监管局一般不予支持(除经查实确实存在主观故意、造成社会影响比较严重的才会给予奖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假一赔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假一赔十”等。涉及举报的,主要给予警告处罚,不做罚款处理;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主要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审慎包容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版)公布的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不予行政处罚。其次,分析研判投诉举报热点,向社会发出预警。再次是召开分析研判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如2022年5月27日,由玉溪局组织召开了一次针对食品标签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主要涉及通海、华宁、澄江、红塔等四地。 (三)针对恶意投诉举报的处理措施。一是2019年5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对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二是2020年1月1日实行的《市场监管总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三是2019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指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法打击网络欺诈行为和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四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出台有效的防范措施,规范监管,最大限度的防止或者避免恶意投诉举报给经营户造成的影响。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熟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慎监管指导意见》(第一版)36项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依法依规合理运用,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关注热点,适时研判,及时指导。重点关注流动人员投诉热点,及时向社会发出消费预警(提示),提醒消费陷阱,同时提示经营者注意维权细节。根据投诉出现的问题,充分运用市场监管基层所分布及系统管业务的特点,及时指导基层引导经营者及时纠正商品、包装、标签、服务存在的“瑕疵”,避免恶意投诉事件。 (三)持续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按照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目标要求,在已经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拓展创建领域,扩大覆盖面,提高经营者自觉、主动参与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自我维权。 (四)加强投诉举报信息共享。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针对疑似职业打假人及投诉举报信息共享。通过重复投诉举报人身份、目的、手段、组织形式、理由、数量等分析界定,有针对性应对投诉和举报,达到既保护经营者,也应对投诉举报人,同时又维护行政部门现象,保护群众自身权益。 (五)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发挥作用。市场监管局作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业务指导单位,根据脱钩改革要求,应坚持“五不脱”原则,即:脱钩不脱党的领导、脱钩不脱监管、脱钩不脱指导、脱钩不脱扶持、脱钩不脱服务,积极做好联系、指导、服务等工作。具体由局机关党总支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对口业务监管科室做好业务指导,市12315中心负责综合协调联系。 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我们也会不断的改进方法,加强管理,让经营户及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此复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