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商澄江市二届三次会议第28号 提案的答复 李建勋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我市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为做好本次提案的答复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明确分管领导,指定相关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答复的具体事务,切实做到了及时研究,及时办理。 二、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一)龙街萝卜村试点情况:2017年,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7〕3号)和《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启动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的通知》(玉国土资发〔2017〕77号)文件精神,2017年8月15日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澄江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澄江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经作业单位开展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和完成现场调查测绘工作后,在相关部门、镇、村、组的积极配合,完成了萝卜村新村子59宗权籍调查四邻签章的相关工作,通过小组、忠窑社区、龙街街道规划中心、街道国土分局、街道办进行权属审核、公示工作。公示无异议后依申请办理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截至目前试点共颁发了51本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云宅调”工作情况 2020年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号)、《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云自然资〔2020〕98号)和《玉溪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玉自然资〔2020〕31号)要求,为确实做好我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澄江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澄江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澄政办发〔2020〕65号)文件。 全市累计完成“云宅调”小程序宗地信息采集提交上报53334宗,澄江行政区内42179宗,江川、华宁托管区11155宗。2022年1月15日,实现在线获取电子证照(无权属来源符合登记的宅基地正在通过信息核验获取宅基地不动产权电子证照),截止2024年8月底共签发电子证照546件。 (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需按“房地一体”开展不动产确权登记,澄江市(含托管区)共有泥母猪村、罗碧村、过埂村、米汤水村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117套,并全部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其中:泥母猪村共安置23户,米汤水村共安置32户,过埂村共安置11户,罗碧村共安置51户,其中:建档立卡7户、同步搬迁44户。 (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2022年12月19日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澄江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22〕112号),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办证所需资料,依申请办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截至目前已颁发41本农村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澄江市共颁发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209本。 三、存在的问题 (一)各镇(街道)对该项工作认识不够,工作推进缓慢。 针对房屋无权属来源证明、无房屋规划审批资料,按照(澄政办发〔2022〕112号)要求,需镇、村、组三级认定,无房屋规划审批资料的需各镇出具规划核实意见,各镇(街道)仍执行不到位。 (二)历史问题突出,工作推进难。 一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量大、任务重,使用权调查数据及历史已发证宗地间隔时间久远,大量房屋拆旧翻新重建,实际现状与已调查数据变化大,三级认定面积难于确认,按使用权调查面积确认,群众难于接受;二是规划材料缺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老百姓普遍误认为在已批准或祖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需要其他建房审批流程,导致农村住房普遍缺乏符合规划的证明。三是继承、分家协产、买卖房屋、并房情况较多,情况复杂。 (三)编制不足,人员不稳定。 (四)经费保障不到位,无相关工作经费。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三是对乡镇组织业务培训,统一规范;四是组建工作专班,加快工作推进;五是压实责任主体,指定专人负责;六是加强学习相关业务,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七是到开展工作较好的地方学习交流。 (印章) 澄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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