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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澄江市第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5-07-10 17:57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存量

积极推动澄江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目前,澄江市已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47个,其中澄江供电局安装充电站27个,118支充电枪,总功率6728千瓦(其中交流充电枪118个,交流桩总功率6728千瓦);私人充电桩375个,375支充电枪,总功率2760千瓦。2023实现云南省首家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村村通”。

澄江市持续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矣旧停车场充电站、抚海湾停车场充电站、大河口充电站等多个重点项目已顺利完成建设。经与南方电网充电桩运营公司对接,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剩余站点的建设用地申报工作,力争早日实现项目落地。同时,玉溪国运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在澄江凤麓街道办事处充电站扩容,新增充电桩设施,进一步提升区域充电服务供给能力。

(三)个人充电桩安装申报方法

个人充电桩安装申报包括业务申请(可通过“南网在线”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在“南网在线”智慧营业厅办理)、现场勘查、用户安装充电桩、装表接电4个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等其中之一。若委托他人办理业务,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用电地址物权证明。可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车位购置合同》、含有明确车位产权归属的法院法律文书等其中之一。若是租赁车位,需提供租赁期限1年及以上的租赁合同,以及出租人车位不动产权证或小区管理单位出具的使用权证明。3.充电设施接电服务承诺书。涉及在居民住宅小区内部接电的需签订该承诺书,对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等事项作书面承诺。

业务申请后供电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实际用电需求。如现场满足装表条件,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施工装表。施工单位与物业服务人对接,就施工工期、人员进出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充电桩电表安装与接电。如现场不满足接电条件,也会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二、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情况

目前,全市75辆公交车、50辆出租车已全部实现新能源化,新能源化率达100%私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辖区内30家汽修企业,具备二类维修资质的8家,无“三电系统”维修资质企业。现有236名维修技工中,持有新能源专项技术认证7人。

三、下步计划

一是鼓励企业、资本参与,在小区建设及运营充电桩,来解决新能源车的充电需求。鼓励新小区固定车位须配套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公共停车区域,按照快慢结合方式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缓解覆盖区域业主(住户)的充电需求

二是加强个人报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方法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内容涵盖报装政策、费用明细、申请渠道等信息。

三是融入市级或省级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网络,对接上级技术支持、配件供应和人才培养资源。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维修设备升级、人才培训补贴,着力培养一批专业技术过硬的新能源汽车维修人才,推动辖区内汽修企业向新能源汽车维修领域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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