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2018年创新开展精准低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围绕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3个基本条件,劳动力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3项量化指标,入户调查评分、民主评议评分、综合审核评分3阶段量化评分,科学设置刚性指标(总分100分,其中家庭成员劳动力状况分值35分,家庭收入状况分值30分,家庭财产状况分值35分,设置加减分项),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近亲属备案制度等作出审核审批结论,用事实用分数说话,精准认定保障对象,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建立以“高效、实用、灵活、安全”为特点的社会救助信息交换共享机制。2024年市级各部门共享信息20余万条,将14092名脱贫人口,4566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0261名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三是在江川区、易门县实施统一认定标准、统一比对监测、统一经办程序的低保城乡统筹,救助对象认定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管理能力、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在新平县开展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减少审核确认层级,提升救助效率。在红塔区、新平县试点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形式,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服务质量。全市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业务,解决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困难群众申办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业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