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本级2017年至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6月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澄江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至2019年11月,对2017年至201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分配、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2017年至2018年残保金征收及入库情况 澄江市2017年实际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20.24万元,入库(本级)468.21万元,2018年实际征收563.73万元,入库(本级)507.36万元。 (二)2017年至2018年残保金分配及拨付情况 1.2017年共筹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56.01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安排240.8万元,实际财政拨付澄江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194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2.71万元,财政已拨付112.71万元,未拨付0万元,市残联拨入2.5万元。 2.2018年共筹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31.47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安排380.02万元,实际财政拨付353.14万元(拨付市残联353.14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1.45万元,财政已拨付151.45万元,未拨付0万元。 (三)2017年至2018年残保金使用情况 1、市残联两年收入合计811.8万元,支出34个项目789.86万元,至2018年末结转结余23.94万元,原因为项目跨年度实施。 2、6个乡镇残联年初结余73.98万元,收入381.06万元,支出393.86万元,年末结余61.1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扩大开支范围37 895元 (二)挤占、挪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1 787.22元 (三)各乡镇残联结余资金308 121.93元 (四)违规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助520元 (五)以拨作支3 341 47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问题,澄江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决定,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作出收缴省财政的处理;对挤占、挪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作出归还原渠道要求;对各乡镇残联结余资金问题作出上缴市财政的处理;违规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助和以拨作支问题作出应核实燃油补贴系统中残疾人证情况,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市残联已按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市残联已收缴省财政扩大支出范围列支电话费31010元;挪用资金已归还资金原渠道;上缴乡镇残联残保金结余资金291981.9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