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审计局关于56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 审计调查的结果 (2021年1月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澄江市审计局运用大数据技术,采取集中分析数据、锁定疑点、现场核查和疑点自证的方式,自2020年4月至7月,首次实现对市级56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全覆盖。 一、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审计厅《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澄江市审计局首次组织对我市56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施部门预算审计全覆盖。对56个单位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对18个单位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其余单位未发现问题或问题较小由单位自行整改未出具报告。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共发现8个方面13个问题,涉及问题金额 4 445.84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4 425.98万元,违规金额19.86万元,非金额计量的问题1个。审计要求上缴财政10.9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及批复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分别是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资金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1 200万元。 (二)预算拨付方面存在的问题 3个单位未经批准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专户3 047.93万元。分别是澄江市水利局2 607.11万元;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40.22万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澄江市委员会办公室0.60万元。 (三)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5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9.49万元,分别是澄江市卫生健康局扩大开支范围报销差旅费4.41元;澄江市防震减灾局扩大开支范围发放在职在编人员培训费0.40万元;澄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扩大开支范围发放会议用品1.84万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澄江市委员会办公室扩大开展范围发放文件袋、笔记本2.36万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澄江市委员会扩大开展范围购买文件袋、笔等0.48万元。 2.4个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不规范1.66万元, 分别是澄江市科学技术协会未按标准报销差旅费0.01万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澄江市委员会办公室接待费报销不规范,无公函接待3笔金额0.31万元;澄江市公安局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0.45万元;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0.80万元。 3.2个单位无预算支出劳务费9.96万元。澄江市医疗保障局无预算支出劳务费2.62万元;澄江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无预算支出劳务费7.34元。 (四)财政资金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单位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4.47万元,分别是原澄江市森林公安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47万元。 (五)征缴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2个单位存量资金未上缴或未及时上缴财政4.75万元,分别澄江市教育体育局资金结转2年以上0.53元、澄江市卫生健康局结余2年以上资金4.22万元。 (六)往来款方面存在的问题 1.2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135.55万元,1个单位往来款负数长期挂账-19.90万元,分别是澄江市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120.55万元、澄江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15万元,澄江市卫生健康局-19.90万元。 2.2个单位往来款核算不规范7.05万元,分别是澄江市医疗保障局未按规定核算收入6.05万元;原澄江市森林公安局在往来中核算收入1万元。 (七)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情况。 1.1个单位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分别是澄江市公安局。 2.1个单位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账表不符3.50万元,分别为澄江市教育体育局3.50万元。 (八)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0.43万元,分别是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未入账0.43万元。 (九)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单位存在违规发放低保1.15万元,分别为澄江市民政局不符合低保领取条件人员领取低保1.1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问题,澄江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决定,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对扩大开支范围、违规发放低保等问题作出收缴省财政的处理;对管理不规范问题作出相应处理和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各部门已按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审计决定收缴的违规资金10.96万元已全额收缴省财政;其余审计发现问题各被审单位已按审计建议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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