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东部9条入湖河流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2021年3月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澄江市审计局于2020年8月至9月,对抚仙湖东部9条入湖河流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是根据澄发改发〔2017〕199号组织实施,工程涉及抚仙湖东部大沟河、白沙地河、巴西河、红沙地河、海镜基沟、塘子基沟、矣马谷大河、矣马谷小河、直沟河等9条入湖河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坡治理工程、河岸缓冲带建设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河道清理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林建设工程及水质监测方案等7个方面;概算总投资为7 085.29万元,资金来源:多渠道自筹解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 (二)工程项目进度缓慢; (三)项目重大变更未获得原审批部门批准; (四)工程建设用地因款项不到位尚未租用。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澄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分析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的具体原因,并及时完善施工图和前期工作手续,积极协调审图机构办理施工图审查;对工程项目进度缓慢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建议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优化施工组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项目尽快完工,早日投入运行,发挥生态效益;对项目重大变更未获得原审批部门批准问题要求建设单位积极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将工程项目重大变更资料报原审批部门批准,以便顺利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建设用地因款项不到位尚未租用问题要求建设单位积极协调上级和财政部门落实租地资金,加快项目推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澄江市审计局提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尽快按要求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完善项目变更手续,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绩效评价;完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存档待查的三条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澄江市海口镇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问题,由于2020年11月27日完成项目初步验收,施工图审查无法重新报送审查,在以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海口镇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基本程序实施;对工程项目进度缓慢问题,海口镇于2020年11月底完成项目全部工程,2020年11月27日完成项目初验;对项目重大变更未获得原审批部门批准问题,因已取得批复可研建设内容中的面山植被恢复及房屋拆迁工作与森林抚仙湖项目及生态移民搬迁工作重复,项目投资减少,该项目进行中期调整。海口镇于2020年10月30日取得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抚仙湖东部9条入湖河流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澄发改发〔2020〕165号),于2020年11月20日取得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抚仙湖东部9条入湖河流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澄发改发〔2020〕167号);对工程建设用地因款项不到位尚未租用问题,海口镇已垫付 674 756元土地流转资金,流转土地85.119亩,完成了工程建设用地租用。海口镇将项目建设用地租用土地配套资金上报十三五指挥部,澄江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将此项资金纳入澄江市财政统筹解决,待资金下拨后还回海口镇。同时,认真采纳了三条审计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