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生态展示中心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 (2021年7月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澄江市审计局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对抚仙湖生态展示中心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抚仙湖生态展示中心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澄江市老澄川路北侧,该项目前期以抚仙湖湖泊展览馆建设项目进行推进,后按照2019年1月16日原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抚仙湖规划馆二合一建设工作要求,对抚仙湖展示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将抚仙湖展示中心与城市规划展览馆合二为一建设。项目建设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负责实施,2020年1月30日完工后由澄江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管理运行。项目建设采取EPC总承包模式组织建设。 (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019年4月17日,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抚仙湖生态展示中心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澄发改发〔2019〕5号)文件批准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筑总占地面积5338㎡(约8.02亩),总建筑面积3008.63㎡,其中原有建筑面积750㎡,新建建筑面积2258㎡,其中原有建筑面积750㎡,新建建筑面积1233.87㎡;二层建筑面积1024.76㎡。主要包含抚仙湖保护成就、抚仙湖生态保护多媒体展板、AR数字沙盘、VR互动体验厅等相关配套设施。批复项目总投资为3796.07万元,资金来源:按照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该项目的建设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纪要执行。 (三)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情况 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云南民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作为建设EPC总承包单位;通过邀请招标确定玉溪世纪永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单位;通过邀请报价确定华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结算审核单位。 (四)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8月1日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原澄江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2月26日成立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有力推进工程建设,工程于2019年4月15日开工建设,2019年11月7日成立抚仙湖生态展示中心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澄办函〔2019〕23号),2020年1月31日完工,2020年10月30日通过工程初验,现尚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2020年1月3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起草项目管理使用移交协议,但澄江市自然资源局尚未签字认可工程移交,计划待项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完成管理使用移交手续。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中实行了项目招标制、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项目合同制管理。但项目存在建设用地手续不全、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8亩建设用地未取得用地手续 该工程建设用地地块总面积为5338㎡(8.007亩)于2019年1月23日取得原澄江县人民政府龙街街道办关于抚仙湖湖泊展览馆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根据原澄江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2月3日出具的《关于抚仙湖湖泊展览馆建设项目用的情况说明》中明确:该项目需待环湖棚改启动,编制增减挂钩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变更报告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并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截至2020年11月30日,工程已完成项目初步验收,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尚未取得该项目的用地相关手续。 (二)未取得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 工程于2019年4月15日开工建设,2020年10月30日已通过工程初步验收,但截至2020年11月30日,该工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施工图未经审查擅自施工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通过EPC模式实施建设,EPC设计合同中明确施工图设计内容需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全章施工蓝图并经图纸审查。现工程已完工,截至2020年11月30日,设计单位未出具正式的施工蓝图,也未经图纸审查。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澄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8亩建设用地未取得用地手续问题要求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或完善用地等前期手续;对未取得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问题要求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应尽快补全工程施工许可及水保审批;对施工图未经审查擅自施工问题要求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应完善施工图和前期工作手续,现工程已完工,应再积极督促总承包方补充完备项目的竣工图留档查阅。 针对存在的问题,澄江市审计局建议:该项目为提升改造项目,是在原生态展示中心的基础上实施改造和扩建,该项目已经多次拆除翻新,建议该项目管理单位对以往工程资产进行妥善处置,完备资产移交手续,涉及报废处置的资产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该项目为EPC项目,目前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为4 530.92万元,存在部分价格虚高,部分工程内容存在二次施工情况,建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会同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认真审核工程结算,严格审批新增工程单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尽快完善项目建设项目交接手续,确实做好澄江市规划馆的管护运行,发挥项目效益。 四、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关于8亩建设用地未取得用地手续问题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正在整改,等待新的用地指标下达后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对未取得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问题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正在整改,将在下步取得用地指标后抓紧推进施工许可证手续办理工作,尽快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对施工图未经审查擅自施工问题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正在整改,将在待取得用地指标后抓紧补全施工图审查图章。同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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