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教育体育局及下属16家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财政财务收支 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2022年2月1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澄江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2月至5月,对澄江市教育体育局及下属16个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澄江市审计局组织对澄江市教育体育局及下属16个二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和审计调查。通过对澄江市教育体育局及下属16个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揭示其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决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5个单位虚列支出453.26万元。 (二)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福利费0.37万元。 (三)3个单位挪用福利费28.15万元。 (四)8个单位保证金长期未追回74万元。 (五)2个单位资金长期结余4.66万元。 (六)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553.11万元 (七)2个单位未及时纳入收入核算0.74万元。 (八)1个单位滞留学生营养餐补助1.89万元。 (九)1个单位多付工程款63.14万元。 (十)1个单位重复报销水电维修费用1.10万元。 (十一)1个单位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货物0.42万元。 (十二)1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2.68万元。 (十三)1个单位应缴未缴预算收入0.4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问题,澄江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及审计决定,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对虚列支出问题作出要求被审计单位清查是否存在资金结余,将结余资金按存量资金清理要求上缴澄江市财政的处理;对超预算支出问题作出全额追回收缴省财政的处理;对挪用福利费问题作出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处理;对保证金长期未追回问题作出要求被审单位及时追回的处理;对长期结余资金作出上缴澄江市财政的处理;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清理入账;对未及时纳入收入问题要求被审单位及时纳入账户管理;对滞留营养餐补助问题和多付工程款问题作出上缴澄江市财政的处理;对重复报销水电维修费用问题作出收缴省财政的处理;对自行采购目录货物问题要求被审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扩大开支问题作出清理上缴市财政的处理;对应缴未缴预算收入问题要求及时上缴市财政。 四、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澄江市教育体育局及下属16个二级预算单位已按审计调查报告及审计决定进行了相应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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