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民政局近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专项 审计调查结果 (2024年6月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澄江市审计局于2023年2月至3月,对澄江市民政局近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澄江市民政局近三年实施建设的工程项目有澄江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和澄江市殡仪馆环保设施工程,此次专项审计调查的范围为上述两个工程项目。澄江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属于新建工程,工程项目位于凤麓街道廉租房小区东侧,东浦路以北,澄阳路以南;批复概算总投资4 026.84万元,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澄江市殡仪馆环保设施工程属于改扩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澄江市殡仪馆内,批复投资估算317.66万元,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27日完工,完成工程投资238.32万元;该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后投入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澄江市民政局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基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项目合同制管理。但工程建设存在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未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工程质监手续、交付使用资产未办理相关手续、资金不到位工程停工、投资控制不严合同价超建安概算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招标文件订立合同。 (二)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救灾物资储备库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五)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不到位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六)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澄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招标文件订立合同的问题要求澄江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问题要求澄江市民政局限期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对救灾物资储备库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要求澄江市民政局依法整改,未经工程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问题要求澄江市民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不到位工程处于停工状态的问题要求澄江市民政局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提高工程款拨付率;对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问题要求澄江市民政局主动对接灵山胜境公司,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针对存在的问题,澄江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认真梳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和合同管理情况,安排专人查缺补漏认真办理前期手续,特别是农用地转用、质监等前期手续,并按招标文件订立工程施工合同。二是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提高工程款拨付率,并督促施工单位早日复工,让民生项目尽早发挥社会效益。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厉行节约严控工程造价,杜绝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复建设等损失浪费发生;工程和设备竣工交付使用前要办理竣工验收和资产移交手续。 四、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澄江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问题澄江市民政局已对接澄江市住建局、澄江市自规局等相关部门,同意办理手续;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问题澄江市民政局已向澄江市自规局递交《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申请表》等待审批;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不到位工程处于停工状态问题澄江市民政局已积极对接财政等部门,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除上述问题外其余的审计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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