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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公安局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2条便民利民措施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7-23 09:00 点击率: 226打印 】【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要求,澄江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12条便民利民措施。

一、加强巡防一体化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

推进巡逻防控机制改革,组建骑警队和武装防暴突击队,统筹巡特警、派出所、交警街面力量,开展街面巡防和接处警工作的方式,提升社会面见警率、治安控制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增强群众安全感。

二、“一校一警”护校安园

围绕广大师生、家长较为关心的学校周边安全、停车问题,对辖区中小学建立“一校一警”联系制度,定人、定岗、定职责,全面排查整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坚持常态化“护学岗”勤务,结合各校周边交通状况,优化学生接送秩序,维护校园周边出行安全。

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守好群众“钱袋子”

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清剿全市窝点,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产业链。实施精准预警劝阻和开展破案大会战,于6月底实现发案数、损失数降低,破案数、抓获数升高的“两降两升”目标。提升技术反制能力,大力推广“金钟罩”和国家反诈APP,“金钟罩”注册数7月底力争达100%。

四、社区警务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社区警务室进驻党群服务中心并设立社区警务工作岗,悬挂公示栏公开办理事项,实现警务延伸到社区,服务群众“马上办”。社区民警协助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员处理网格事件,快速排查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五、深化老年人服务保障

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高频公安事项,在公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保留使用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收费方式,配备引导和服务人员,优先接待、导引、咨询、服务老年人群体。采取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和内容朗读等功能,方便老年人获取智能化服务。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使用亲友“交管12123”APP账号代办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等业务。

六、在户籍派出所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

在公安政务服务进驻政务大厅的基础上,集成优化窗口资源,通过自助设备、手机APP、公众号等指导群众办理治安、交警、出入境等高频服务事项,在户籍派出所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办”、“最多跑一次”。

七、大力推广“刷脸就行”

提升旅馆业住宿登记智能化水平,在辖区大、中型旅馆安装刷脸设备,2021年底实现全覆盖,群众刷脸即可入住,快速高效为群众提供身份认证服务。

八、成立外国人管理服务中心

澄江市首个外国人管理服务站启用后,将广泛向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文化交流、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推动移民事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涉外管理水平。

九、开展签证回访和签证到期提醒

出入境管理部门每月对辖区常住外籍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工作和生活情况,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提升外籍人员服务管理水平。推出签证(居留许可)到期提醒服务,到期前15天发送手机短信提醒外籍人员,避免超期非法停留。

十、提升交管路面执勤执法水平

秉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推出“优驾容错”16类正向激励措施,对4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提示教育”,对12类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首违警告”,正向激励更多驾驶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澄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一)“4类轻微交通违法行”。

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4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适用“提示教育”:

1.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经查询驾驶证状态正常);

2.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查询驾驶证状态正常);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经查询已投保交强险);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经查询机动车已检验合格)。

(二)“12类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对12类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适用“首违警告”:

1.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经教育及时消除的;

2.车辆在背街小巷、社区道路未划有停车泊位的地点临时停放,不妨碍通行的;

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未影响通行安全的;

4.在划设有停车泊位的道路,车辆压线、越线停放,未影响通行安全的(车辆停放应顺向停放,不得逆向停放);

5.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提醒改正的;

6.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经提醒改正的;

7.驾驶轻便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经提醒改正的;

8.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经提醒改正的;

9.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提醒改正的;

10.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经提醒改正的;

11.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因不熟悉车道情况,跨越中心实线变更车道,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经提醒改正的;

12.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经提醒改正的。

十一、安全驾驶记录证明手机自动生成

“两客一危”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功能申请查询,系统自动生成“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市交通运输部门对该证明材料予以认可,方便“两客一危”驾驶员申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

十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运输审批和备案全程网上办理

除首次开通互联网客户端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外,用户购买、使用、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可通过“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程网上审批、备案。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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