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负责辖区城市公用路灯、照明的维修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对城市路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修复破损路灯;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城市照明工程的安装施工任务;负责因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城市照明设施损坏的应急抢修工作;承办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抓好路灯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所共开展路灯巡查工作280余次,累计抢修城市路灯150余次;拆换路灯杆60余棵,其中,维修(修复)路灯375棵;更换处理电缆3553多米,拆除变压器4台,更换空气开关28个,更换线头12个,共架设线路385米。确保城市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98%以上。除此之外,我所积极配合相关单位,较好地完成路灯设施拆除工作,一是配合仙湖路改扩建项目开展,拆除凤翔路和仙湖路交叉口环岛内埋地景观灯100余个;二是协助交通局更换梁王大道灯具600余盏。为做好设施建设美化工作,对环城北路、龙溪路、凤翔路、澄波路、梨花路等多条要路段的破旧路灯灯杆进行“穿衣戴帽”,粉刷防粘贴油漆并清洗路灯灯杆500余棵;三是创文期间,多次对城市路灯线路进行检测,并及时排查故障,拆除灯杆内易泡水容易跳闸漏电开关27个,断开有故障线路,架设30米电源线,修复路灯14盏,更换30米电缆。 为确保县城区亮化无死角,一是更换维修廖官营小区、仪风小区、翠竹小区等小区路灯50余盏,二是安装老国税局小区、司法局小区、客运站小区等小区路灯7盏。在迎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时,我们集中部分力量对主要大街进行加班加点维修,保证节日期间城区路灯的正常运行。 2.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和突发性事件处理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巡查工作制,每日对县城区路灯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夜间依旧坚持巡查,当夜间出现灭灯情况时,视情况立即组织维修,对无法在夜间进行维修的,逐级汇报情况。2019年,共处理亮灯故障20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39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362.92万元对比增加29.95万元,增幅为8.2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人员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39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1万元,占总支出的24.06%;项目支出298.88万元,占总支出的75.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65.20万元相比增加28.39万元,增幅为7.77%,其中:基本支出94.71万元,与上年99.02万元相比减少4.31万元,减幅为4.35%,主要为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项目支出298.88万元相比上年266.18万元增加33.7万元,增幅为12.66%,主要为项目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6%。与上年基本支出99.02万元相比减少4.31万元,减幅为4.35%,主要为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人员经费89.06元比上年94.83万元减少5.77万元,减幅为6.08%,主要为机构改革,政策性增资和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5.65万元比上年4.19万元增加1.46万元,增幅34.84%,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88万元。项目支出298.88万元相比上年266.18万元增加33.7万元,增幅为12.66%,主要为项目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上年356.73万元相比增加36.14万元,增幅为10.13%,其中:基本支出93.99万元,与上年98.16万元相比减少4.17万元,减幅为4.25%,主要为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项目支出298.88万元相比上年258.57万元增加40.31万元,增幅为15.59%,主要为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行政单位医疗0.16事业单位医疗3.52公务员医疗补助2.2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6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8.3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49.44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7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相比2018没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是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为事业单位所以机关运行经费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资产总额3.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7万元,固定资产0.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8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万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2〕231号)和《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19〕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印发了《路灯电费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和《路灯维护费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澄江县财政局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成立了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决算中反映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2019年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自评项目3个,项目金额298.8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无。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路灯电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通过路灯及亮化设施电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美化、亮化了城市,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及夜间道路安全,项目基本达到既定目标。下一步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及工作计划有序地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三是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项目二:路灯维护费专项经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下一步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及工作计划有序地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三是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项目三:路灯维护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该项目保障了全县约5000盏城市路灯维修维护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路灯开关元件连接好,清洁、工作正常,地埋、架空、灯杆内线路完好无损,确保了城市亮灯率不低于98%,背街小巷不低于95%。下一步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及工作计划有序地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三是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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