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害城市道路,损害、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损害、危害城乡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擅自占用、损害、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执法;对损害城镇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违反城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其他涉及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承办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9份,下发行政证据先行登记通知书11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暂扣违法占道经营物品98件;责令改正违规行为2471起;规范清理占道经营行为2473起;查处施工单位运输车辆泼洒36起;查处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5起;查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乱堆放11起;查处噪音扰民16起;查处损坏公共设施违规行为52起;发放《2019年春节县城经营管理告知书》1200余份、发放《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告知书》410余份、发放《迎春巷油污排放告知书》25份、发放《管网改造施工通知书》36份、下发老旧小区临违建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25份,下发《整改通知书》128份,入户宣传2774次/户;清理非法小广告29163余份;暂扣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广告11268余份;拆除不规范设置布标宣传牌363块;拆除违规设置雨篷82个;查处其他不文明环境卫生行为234起;接受群众投诉举报42起;清理占用城市停车位障碍物92件;查处违规建设行为29起/宗,清理拆除4宗,323㎡。审批城市道路占用(建筑施工临时占道、经营性占道、城市道路广告牌、霓虹灯设施、新开车辆通道口)136户;审批门头招牌设置368户;城市道路挖掘15户。 (2)规范货运车辆入城,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联合交警部门对办理入城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进行整治,严格车辆限行,规定货车按审批线路通行,严禁超越审批线路通行,规范行政审批,共办理0.75吨以上货车/拖拉机和泵车/吊车/市政专用车等其他特种车辆临时入城通行证1345辆,临时入城证明666辆,收回到期通行证1263张,收缴罚没款项21起,共计人民币61500元(肆万陆仟伍佰元正);接待办证、咨询人员1633人次;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查处擅自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违规车辆67起,其中严重违反城市道路管理规定进行暂扣查处的6起,现场处罚的61起,当场教育整改的车辆56辆,整治擅自散发宣传单32起,共参与查处非法载客、非法营运19起,结案10起,共计罚款金额32000元;加大城区内建筑工地与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对施工运输车辆违规入城行为坚决打击。同时要求运输车辆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做到包扎密封运输,已查处违规货车入城103起,现场督促清理路面污染34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56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574.21万元对比减少10.12万元,减幅为1.76%,主要为主要为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56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09万元,占总支出的76.07%;项目支出135.00万元,占总支出的23.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574.21万元相比减少10.12万元,减幅为1.76%。其中:基本支出429.09万元,与上年409.21万元相比增加19.88万元,增加4.86%,主要是政策性增资;项目支出135万元相比上年165万元减少30万元,减幅为18.18%,主要为压缩项目支出,厉行节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9.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56%。基本支出429.09万元,与上年支出409.21万元增加了19.88万元,增幅为4.86%,主要是因为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327.99万元,比上年309.36万元增加18.63万元,增幅6.02%,是因为政策性增资;日常公用经费101.10万元,与上年99.85万元增加1.25万元,增幅为1.2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00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相比上年165万元减少30万元,减幅为18.18%,主要为压缩项目支出,厉行节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574.21万元相比减少10.12万元,减幅为1.76%。其中:基本支出429.09万元,与上年409.21万元相比增加19.88万元,增加4.86%,主要是政策性增资;项目支出135万元相比上年165万元减少30万元,减幅为18.18%,主要为压缩项目支出,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2.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6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8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1%。主要用于城管执法480.68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是住房公积金25.9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预算执行。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41万元,增长17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77万元,增长76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澄江创文明城市,执法力度加强,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支出5.4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10万元,与上年99.85万元对比减少1.25万元,主要原 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的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资产总额78.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1万元,固定资产72.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2〕231号)省县级要求和《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19〕120号及《澄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便签〔2020〕14号文件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澄江县城县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澄江财政局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成立了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决算中反映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2019年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自评项目1个,项目金额13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无。 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综合执法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已完成。2019年以来,规范办理各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和规范拖拉机、农用车、货运车辆入城审批管理;规范门头招牌审批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管理;加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加强非法小广告牛皮癣的清理和规范管理;加强城市经营占道、施工占道管理。下一步措施:1.继续加强占道经营和市容市貌管理。2.加强对城区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同时与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对接,达成共同监管,加大管控力度。3.抓好队伍建设,逐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队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队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本领。4.加强教育培训。立足于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价,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目标任务,拓展教育培训渠道,优化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类、专业类等方面的知识培训。5.组织岗位练兵。开展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军事化训练等系列活动,系统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破创新能力。6.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基本策略、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并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制止、事后有惩处。7.加强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每次执法时执法记录仪全程跟踪、全程记录,做到了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依法行政,公平透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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