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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03 08:43 点击率: 585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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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澄江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编制辖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辖区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承担辖区市容景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承担辖区市容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城市绿化设施综合运行维护管理职责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承担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职责承担对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作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城市道路路面、人行道、城市广场、路灯、公共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管养和维护指导和监督辖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依据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监管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绿线管理制度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负责辖区人行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调车和管理,承担辖区公共停车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拟定辖区网格化精细化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执法水平

由于澄江县城市管理局属于新组建的部门,大部分同志都是刚刚接触城管工作,为了使干部职工能更快适应工作,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队伍凝聚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局将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存在的问题,对中层领导干部及责任分工及时的进行了调整和资源整合。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从工作纪律、日常执法方面做了严格规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坚持要求案件承办人员依法办案,确实履行法定职责,2019年,共立案办结行政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0起,收缴罚款17500元。三是加大培训力度,规范执法行为。采取在职工例会上学习传达省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管理规定,股室负责人交流工作经验,聘请专家进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题培训会等方式,不断增强我局干部职工城市管理的理论水平、执法技能、规范执法流程、行为。

2.结合我县“三创一会一复审” 工作,实行对市容市貌的精细化管理

1)规范市容市貌秩序。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划分责任路段管理、责任到人,定人、定岗各自承担任务,加强长效管理;二是加强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督及整治工作;三是抓好学校及农贸市场周边的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工地管理工作,确保各工地、各阶段监管到位;五是强化投诉处理工作,重点以区域范围内热点、难点地段进行综合整治。2019年以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9份,下发行政证据先行登记通知书11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暂扣违法占道经营物品98件;责令改正违规行为2471起;规范清理占道经营行为2473起;查处施工单位运输车辆泼洒36起;查处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5起;查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乱堆放11起;查处噪音扰民16起;查处损坏公共设施违规行为52起;发放《2019年春节县城经营管理告知书》1200余份、发放《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告知书》410余份、发放《迎春巷油污排放告知书》25份、发放《管网改造施工通知书》36份、下发老旧小区临违建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25份,下发《整改通知书》128份,入户宣传2774次/户;清理非法小广告29163余份;暂扣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广告11268余份;拆除不规范设置布标宣传牌363块;拆除违规设置雨篷82个;查处其他不文明环境卫生行为234起;接受群众投诉举报42起;清理占用城市停车位障碍物92件;查处违规建设行为29起/宗,清理拆除4宗,323㎡。审批城市道路占用(建筑施工临时占道、经营性占道、城市道路广告牌、霓虹灯设施、新开车辆通道口)136户;审批门头招牌设置368户;城市道路挖掘15户。

2)规范货运车辆入城,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联合交警部门对办理入城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进行整治,严格车辆限行,规定货车按审批线路通行,严禁超越审批线路通行,规范行政审批,共办理0.75吨以上货车/拖拉机和泵车/吊车/市政专用车等其他特种车辆临时入城通行证1345辆,临时入城证明666辆,收回到期通行证1263张,收缴罚没款项21起,共计人民币61500元(肆万陆仟伍佰元正);接待办证、咨询人员1633人次;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查处擅自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违规车辆67起,其中严重违反城市道路管理规定进行暂扣查处的6起,现场处罚的61起,当场教育整改的车辆56辆,整治擅自散发宣传单32起,共参与查处非法载客、非法营运19起,结案10起,共计罚款金额32000元;加大城区内建筑工地与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对施工运输车辆违规入城行为坚决打击。同时要求运输车辆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做到包扎密封运输,已查处违规货车入城103起,现场督促清理路面污染34起。

3.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四治”(治脏、治乱、治污、治堵):2019年建制村污水治理情况。全县45个建制村,截至目前,实现污水处理建制村数量为44个,实现污水处理率为97.78%,全县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共启动村组截污治污工程建设156个,铺设污水主管157.5千米,安装入户支管2241千米,安装支砌检查井8004座,安装支砌化粪池1908座,在建环保垃圾屋14座、垃圾房6座,在建旅游公厕3座、一类公厕1座、三类公厕46座,在建污水一体化设备37座,道路广场硬化378.8万平方米,外立面改造26.6万平方米;垃圾应急填埋场垃圾清运4.03万立方米、库区挖方2.67万立方米、填筑垃圾坝1.8万立方米、防渗膜铺设18500平方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全县6个镇(街道)对生活垃圾进行了处理,截至目前,设施覆盖率为100%,全县共有328个自然村全部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为10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洁收费制度建立情况。全县6个镇(街道)下辖自然村数共328个,截至目前,建立保洁员制度的自然村数量共328个,覆盖率100%。建立保洁收费制度的自然村覆盖率100%.;澄江县 2019 年垃圾分类情况。全县共计 6个街镇有6个实施垃圾分类,覆盖率为100%。45个建制村有 27个实施垃圾分类,覆盖率为 60%。328个自然村有 64 个实施垃圾分类,覆盖率为20%。二是“一拆一增”(增绿、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情况。全县建成区绿地面积135.18公顷,已建成公园8个,公园绿地面积33.98公顷。在拆临拆违方面:严格执行省市“杜绝增量、消除存量”的工作原则,重点研究规范管理,共清理排查出各类违规建筑4190宗,累计查处用地面积30.66万平方米,累计查处建筑面积33.53万平方米。三是开展澄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情况。清运垃圾 23542.8吨,购买配置垃圾桶2760个,购买配置垃圾箱 474个,购买配置扫把等1306 套,完成垃圾分类处理示范点19个,公厕管理制度上墙508座。

4.认真做好城市公园、路灯、绿化及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管理

一是认真做好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范、精细化维修维护管理,对县城建成区的主次干道、商业街、广场、桥梁等进行管理维护。城市主干道、大型广场、繁华商业街等Ⅰ等维护管理区,做到每日巡查一次;城市次干道、小型广场、步行街、一般商业街等Ⅱ等维护管理区,做到每周巡查一次;接到市民举报时,确保在一小时内安排工程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维护管理。共修补零星破损路面122平方米;修复人行盲道50米;共更换落水篦49个;窨井盖58个;修复道路限高杆13架次;更换道路交通隔离栏116米;更换人行道座椅35组;清洗龙溪路、抚澄大道隔离栏约1.5km;维修城市道路路名牌1块。二是抓好路灯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共开展路灯巡查工作250余次,累计抢修城市路灯140余次;拆换路灯杆50余棵,其中,维修路灯236棵;更换处理电缆3553多米,拆除变压器4台,更换空气开关28个,更换线头12个,架空线路210米。确保城市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98%以上。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城市绿化日常养护工作。截至2019年9月30日,我县投入经费 86 余万元,纳入城市园林管护的地被、草坪、灌木58416.33平方米;乔木8973株;花箱477个;对城区范围内对长势不佳的地被进行更换,截至目前共栽种28万余株;更换、安装铸铁盖板树篦子,共计100余套;修复破损花坛,30余米,安装篦子70余套,通过管护,有力的维护了我县优美的城市景观形象。四是切实做好两个城市公园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凤山公园共投入公园管护经费44余万元,养护公园景观绿地15万m2,清扫保洁公园环境卫生8万m2;西浦公园完成公厕改建1座,建设厕前广场90平方米,铺装石踏步80余米,町步通道25米,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龙潭主要水域及园区重要节点部位全覆盖,水源地安全多一份保障。

5.开展卷帘门专项整治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由我局牵头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卷帘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精细组织,周密部署,牵头编制了《澄江县临街店铺卷帘门规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澄江县建筑底层钢结构(或铝合金)钢化玻璃防盗门设计方案》,并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及各镇(街道)进行卷帘门整治,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完成卷帘门整治的有4家;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共完成卷帘门整治的有116道。

6.完成我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建设投入使用

我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于2019年5月份启动建设工作, 9月份完成系统建设、调试,人员培训和试运行等相关工作,10月8日正式启动运行,截至目前,信息采集员共上报案件42件,数管中心立案35条,结案34条,作废案件7条。其中事件类32件,主要涉及街面秩序与市容环境方面;部件类10件,主要涉及公用设施与交通设施。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的建成投入使用,标志这我县城市管理向标准化、精细化、数字化发展迈出了全新的一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行政单位是澄江县城市管理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事业单位是澄江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澄江县西浦公园管理所共3家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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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11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9.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因为城市管理局为2019年2月新增加单位,同时下属单位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澄江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澄江县西浦公园管理4家从2018年的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到到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与上年无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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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1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20万元,占总支出的39.63%;项目支出1,279.81万元,占总支出的60.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因为城市管理局为2019年2月新增加单位,同时下属单位2019年涉及机构改革,与上年无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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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县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0.2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82%因为城市管理局为2019年2月新增加单位,同时下属单位澄江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澄江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澄江县城市路灯管理所,澄江县西浦公园管理4家从2018年的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到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与上年无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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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县城市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9.81万元。因为城市管理局为2019年年中新增加单位,同时下属单位2019年涉及机构改革,与上年无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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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因为城市管理局为2019年2月新增加单位,同时下属单位2019年涉及机构改革,与上年无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3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7%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0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7%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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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预算执行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4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4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澄江创文明城市,执法力度加强,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27万元,因为城市管理局为2019年2月新增加单位,同时下属单位2019年涉及机构改革,与上年无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澄江县城市管理局资产总额411.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07万元,固定资产233.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万元,在建工程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5.7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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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2〕231号)《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19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印发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绩效考核办法》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控制制度》。

按照级财政的要求结合单位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等实际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个性指标体系》和《项目支出个性指标体系》

根据澄江县财政局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成立了澄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决算中反映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2019年澄江县城市管理局及下属单位自评项目8,项目金额1279.8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澄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认真完成了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各项职能目标,年度职能目标任务考核为满分。2019年澄江县城市管理局纳入预算绩效自评项目8个,资金合计1279.81万元。评价等次为“优”的8个,综合评价为”。

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部分项目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推进确保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措施:一是督促项目进度的加快推进;是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是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经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项目已完成。2019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经费项目,不断加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治理、村庄(自然村)垃圾保洁制度、村庄(自然村)垃圾收费制度,乡镇(镇区)公厕建设、建制村(村委会驻地)公厕建设等实现全覆盖,村庄(自然村)垃圾有效治理大于90%以上,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大于80%以上,乡镇(镇区)自来水设施建设大于90%以上。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项目澄江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经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项目已完成。2019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了澄江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经费项目,不断加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人居环境整治效果。统筹管理,责任到人,确保保洁员到位,卫生处理设施齐全,做好绿化,全面提高绿化率,做好垃圾收集分类处置,厕所有专人管护,污水沟渠全面清理改造,接入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住品质。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项目三:综合执法经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项目已完成2019年以来,规范办理各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和规范拖拉机、农用车、货运车辆入城审批管理;规范门头招牌审批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管理;加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加强非法小广告牛皮癣的清理和规范管理;加强城市经营占道、施工占道管理。下一步措施:1.继续加强占道经营和市容市貌管理。2.加强对城区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同时与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对接,达成共同监管,加大管控力度。3.抓好队伍建设,逐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队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队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本领。4.加强教育培训。立足于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价,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目标任务,拓展教育培训渠道,优化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类、专业类等方面的知识培训。5.组织岗位练兵。开展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军事化训练等系列活动,系统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破创新能力。6.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基本策略、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并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制止、事后有惩处。7.加强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每次执法时执法记录仪全程跟踪、全程记录,做到了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依法行政,公平透明。

项目四:城市绿化维护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项目已完成。该项目保障了城市绿化、凤山公园绿化、卫生、安保、零星工程的工程品质,让人民群众满意。因维护经费总体偏低,导致部分绿地维护投入不足,市民护绿爱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措施应加强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管理。

项目五:路灯电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通过路灯及亮化设施电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美化、亮化了城市,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及夜间道路安全,项目基本达到既定目标。下一步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及工作计划有序地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三是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项目六:路灯电费专项经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下一步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及工作计划有序地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三是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本年度已完成路灯电费缴纳工作。

项目七:路灯维护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该项目保障了全县约5000盏城市路灯维修维护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路灯开关元件连接好,清洁、工作正常,地埋、架空、灯杆内线路完好无损,根据季节变化,随时调整控制路灯开关时间,确保了城市亮灯率不低于98%,背街小巷不低于95%。下一步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及工作计划有序地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三是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项目八:西龙潭清淤费及绿化维护费,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全年度实施不间断保洁,园区环境卫生实行网格化管理,分区责任到人,运行效果良好,目前整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箱桶日清,垃圾清运及时,无明显垃圾堆放。建立了卫生保洁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一定程度提高了工人工作积极性。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由于经费不足存量绿化景观“绿有余,彩不足”的现状发生。下一步继续做好保洁、存量绿化养管护及存量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工作,重点做好园区范围内龙潭水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西龙潭水源地园净、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200347001111

 

澄江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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