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各部门的配合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我局认真对照中共澄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澄江市法治建设各类文件要求,立足本职工作职责,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履行本单位普法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法工作 (一)配合完成立法相关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城管局2022年草拟了《澄江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澄江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澄江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 (二)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调研 2022年城管局积极组织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在接到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及效果的通知后,我局认真研究,并形成情况报告及时上报。城管局不存在与本部门、本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不好,被市人大常委会通报的情况。 (三)配合开展政府立法相关工作 我局积极配合开展政府立法相关工作,2022年按要求征求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意见建议20余份,并及时把意见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 (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我局积极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目前城管局支部没有党内规范性文件;2022年城管局未制定完成过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被退回情形;不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被责令纠正或撤销情形。 二、守法普法工作 (一)组织干部职工学法 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切实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注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定期开展城管一系列学法活动,干部职工依法用法意识普遍增强,全市城管法治氛围逐步浓厚,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成效显著,市容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我局党支部于2022年4月18日印发了《2022年澄江市城市管理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度澄江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澄江市城市管理局党支部2022年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统筹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并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城管局党组组织集中学法9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3次;2022年11月7日,城管局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行政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1.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法律意识,强化依法治市理念,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城管局成立了以局长张鹏为组长、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何国强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城管局工作实际,制定《澄江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 2.局领导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提升群众满意度、民法典宣传月等契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份。 3.我局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对辖区内商户进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告知书2000余份。 4.我局将“以案释法”工作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各环节,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2022年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纪录片、召开会议讨论等方式共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及会议7次。 (三)加强法制文化建设 1.着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充分运用我局法治文化阵地载体,在局机关各楼道布置图文并茂的法治宣传板5幅,在我局门户网站开通“法律法规”专栏,上传法律法规17部,让干部职工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文化建设。 2.我局积极参加普法办组织的普法活动,利用单位网站宣传法律法规,还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组织保障 (一)我局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宣传宣讲、研究阐释深入开展,党支部于2022年4月18日印发了《2022年澄江市城市管理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度澄江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澄江市城市管理局党支部2022年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统筹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并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我局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 (二)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制度机制。城管局支部书记何国强同志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于2022年11月7日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城管系统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制定《城市管理局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并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 (三)我局党支部书记何国强同志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市部署开展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等法治督查任务。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规划体系工作贯彻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城管局党支部书记何国强同志按《澄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要求开展述法活动,督促所属单位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活动,并报送专题述法报告,通过开展述法活动,全局党员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我局根据《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澄江市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按照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开展工作。 四、我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局认真对照《中共澄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各项工作任务分解,逐项自查,将2022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于2022年7月22日上报中共澄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我局根据《澄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城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城管局法治政府实施方案》,部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严格落实《中共澄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按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并形成报告,建立台账,做好整改落实。 (三)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对“放管服”“简政便民”“政务服务”改革要求,按照上级关于“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积极探索“一窗受理、一站办结”的服务模式,在门户网站公开标准目录及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了《城管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有序开展工作。 (四)根据《澄江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我局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草拟了《澄江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经局讨论研究后并进行了修订,同时按要求报送我局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的情况。 (五)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玉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澄江市城市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积极有序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并及时报送落实工作材料。 (六)按照澄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我局严格对照附件4《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并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已按要求将抽查案件报送至司法局。 (七)城市管理局推广运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八)2022年,澄江市城市管理局共收到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0件,其中协办的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已按要求将办理意见报主办单位;作为主办单位的人大建议3件,A类2件,B类1件,政协提案6件,A类4件,B类2件,均按照要求办理回复完毕,办理结果已按要求反馈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室(1116)、市政府办(817)、市政协提案联络委(1217),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满意度达100%。 (九)我局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2022年我局未收到办理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 (十)我局在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十一)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并按《澄江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分析报告。2022年,我局未办理行政应诉案件。 (十二)我局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2022年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情形。 (十三)2022年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情况。 (十四)我局负责人在行政诉讼案件均按要求出庭应诉,无缺席,不积极应诉等情况。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