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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所镇印发《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右所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03 11:13 点击率: 765打印 】【 关闭

右所镇印发《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多起燃气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132号)对燃气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作了安排部署。云南省安委办和玉溪市安委办作了转发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对燃气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右所镇燃气安全工作,扎实开展燃气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澄江市右所镇人民政府      

                           20211124日     

 

 

 

 

 

澄江市右所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湖北十堰、辽宁大连、河北邯郸、辽宁沈阳相继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级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开展城市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研究综合性解决方案,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

一、整治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彻底排查和整治燃气在经营、储藏、充装、运输、使用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规范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任务

燃气行业储存环节。燃气场站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储存场站的设施和设备、安全附件、消防设施等日常安全运维情况储存场站安保人员及装备配备情况。

燃气企业充装环节。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液化石油气充装管理严禁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为非自有气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

燃气行业运输环节。燃气企业危化品运输车辆气瓶安全运输情况瓶装液化气配送入户安全配送情况瓶装液化气跨区域非法运输情况。

燃气企业经营环节。重点打击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非法从事燃气销售活动的行为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供气等非法经营行为。

燃气行业使用环节。重点是整治出租房、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情况,整治主要内容有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房间、车库、高层建筑、出租房单间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燃气工商业及单位食堂等餐饮用气场所是否建立用气安全责任制、是否违规超量储存气瓶、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是否在用气场所混用醇基燃料、煤球炉等其他燃料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减压阀、软管、灶具等情况。

三、部门职责

)右所镇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中心:牵头组织开展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管控专项行动督查检查,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瓶装燃气非法经营行为;牵头组织开展燃气管网安全普查,建立全市燃气管网问题隐患清单,加大风险管控力度,逐步消除存量隐患,坚决遏制新增隐患和事故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能涉及城镇燃气管道及其他管线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全覆盖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五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及施工方进场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右所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负责燃气特种设施和设备安全监察管理负责查处违法违规气瓶充装行为负责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监督;严厉查处使用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气瓶等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燃气长输管道、燃气管网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检查。负责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右所镇交通管理所:负责燃气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管理以及安全运输监督管理工作,对瓶装燃气运输车辆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右所镇专职消防队:负责对燃气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涉及燃气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右所镇派出所:负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经营、存储瓶装燃气中违法犯罪行为。

)右所镇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及外商投资企业燃气用气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大型商场、超市及外商投资企业违反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加油站的安全检查。

)各村(社区):依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对本辖区燃气企业、用户情况进行排查检查督促整改。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始,1231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燃气行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部署发动阶段(1124日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次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燃气行业专项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部署发动和广泛宣传。

排查整改阶段(1125日至1210)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彻底排查辖区内的燃气经营、安全使用等方面安全隐患,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进行治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入户安检相关规定,开展供气对象的安全用气情况全面排查,对用户违规用气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劝阻,指导用户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暂停供气等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集中整治阶段(1211日至1224)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对违反瓶装液化气安全经营或安全使用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限期未能整改到位的燃气经营单位,一律关停整顿。对存在严重用气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的用气场所,一律停止供气,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总结提高形成长效阶段(1225日至1231)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认真分析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总结评估报告。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升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提高燃气行业安全管控水平。

五、整治措施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燃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切实组织开展好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主要负责要抓落实,全面部署并督促行业领域和有关企业开展自检自查自改严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运营责任,健全安全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督促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隐患较多又不及时整改,特别是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长效机制。按照燃气、特种设备、消防、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打击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经营、存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预防事故发生。

(四)完善机制,巩固成果。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找准当前城镇燃气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有的放矢、补齐短板,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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