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民政局关于在全县民政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根据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澄江县民政局将在我县组织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接受举报线索范围 (一)基层组织:插手村民公共事务、操纵或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宗派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称霸、危害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村(社区)“两委”班子、预备人选和现任班子是否存在政治问题、前科劣迹、“保护伞”、“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涉黑涉恶人员是否存在直接或者指使他人私下拉票,向居民赠送财物、承诺利益分配、恶意投诉、寻衅滋事等干扰正常的选举秩序,强迫选举人的选举意愿和强迫被选举人放弃被选举资格。 (二)社会组织:实施有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价格秩序以及非法操控社会组织、扰乱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秩序的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强制入会,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的社会组织;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社会组织。 (三)社会救助:在低保、救助办理过程中利用黑恶势力影响,对村(社区)干部进行恐吓或者在群众评议中威逼利诱,利用职务影响办理社会救助;通过黑恶手段申请或获得低保等社会救助;是否存在困难群众因“得罪”黑恶势力而不能获得低保或社会救助等情况;是否利用关系网骗取低保、利用暴力威胁享受低保等涉黑涉恶情形;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是否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是否以暴力、威胁、恐吓、滋扰、辱骂、恶意传播传染性疾病、缠访闹访等方式胁迫社会救助工作机构或工作人员为其本人或他人违规办理社会救助;是否对社会救助经办人进行打击报复;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 (四)流浪乞讨救助:操纵、控制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乞讨行为,黑恶势力幕后非法敛财;控制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乞讨谋利等;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是否为逃犯。 (五)殡葬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否有以经营非法营利的团体或个人,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出售(租)基穴(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收钱默许违规土葬和黑恶势力保护遗体土葬;在殡葬服务、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买强卖、捆绑销售、垄断经营、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及分片占据地盘、幕后势力掌控的团体、机构或个人;违法超范围经营的殡葬服务、销售团体和个人;除殡仪馆以外的非法接运遗体的团体或个人;违法煽动不明群众阻挠殡葬项目建设的团体或个人;在殡葬领域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六)养老服务:团体或个人在护理照料老人过程中采取威胁恐吓、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非法虐待老人;在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建设上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负责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内工作人员参与黑恶势力组织或老年人参与黑恶势力组织的;护理照料过程中暗示或明示送红包,欺老虐老等黑恶势力;违法煽动不明群众阻挠老年人福利项目建设的团体或个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877-6767110 (澄江县扫黑办) 0877-6911843或110(澄江县公安局) 0877-6911157(澄江县民政局) 举报邮箱:cjzzb6911560@126.com
特此公告。 澄江县民政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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