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
《澄江县孤山景区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澄江县孤山景区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孤山景区旅游环境、规范旅游市场、提升旅游形象、促进全县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澄江县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并重的原则,实行领导牵头、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统分结合,重点整治孤山景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环境卫生、标识标牌、水上安全、交通秩序、船只管理、价格欺诈等问题。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景区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卫生、整洁、文明、诚信、健康的旅游环境,切实维护孤山景区及周边环境形象,确保无重大旅游市场秩序不良事件发生。
二、整治时间
自2016年9月15日至12月30日,开展孤山景区旅游环境秩序专项整治,有效提升景区形象品位,增强景区吸引力,提高游客满意度。
三、整治范围
孤山风景区环湖路北至大沙咀小湾旅游沙滩,南至秦家山村庄南侧、西至古滇国文化园入口沿线。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孤山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孤山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督查等工作。
组 长: 范永光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张绍东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张盛国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李晓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正坤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燕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夏德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 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郭 亮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 袁 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春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组织员
高志刚 县督查工作室主任
张虚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丽萍 县委编办主任
李志昌 县财政局局长
付俊东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蒋冬琼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戎胜凯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徐国坤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建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洪黎明 县司法局局长
田永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蹇 云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开华 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局长
马玉伟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立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秀丽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锐光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正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张培龙 路居镇党委书记
刘锦红 路居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景区管委会建设组、水上安全整治组、拆临拆违整治组、市场秩序整治组、道路交通整治组、行业规范建设组、督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刘锦红 路居镇镇长
副主任:杨 诚 路居镇副书记
罗进城 路居镇武装部部长
主要负责专项整治的工作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报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景区管委会建设组
组 长:张春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组织员
马丽萍 县委编办主任
副组长:马建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 诚 路居镇副书记
主要负责加强与市级协调,积极争取编制,尽快成立孤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理顺管理机制体制。
(三)水上安全整治组
组 长:邓 斌 路居镇宣传委员
副组长:苗光彦 县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
荣树坤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主要负责开展水上安全整治,督促新成立的孤山景区游船管理公司进一步整合游船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的游乐船只,加大对超员、超载的查处力度,进一步遏制超载经营等违法违章现象,确保游客水上安全。
(四)拆临拆违整治组
组 长:邓 斌 路居镇宣传委员
副组长:代博仁 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曹晓勇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主要负责对景区沿线农家乐乱搭乱建行为进行清理拆除,加大整治执法力度,依法拆除违法违规、有碍街容街貌的乱搭乱建,清理占道建筑垃圾,对清理出来的地方进行规范管理。
(五)市场秩序整治组
组 长:业洪卫路居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杨正权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杨 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主要负责加强对景区内宾馆、酒店、经营户监督管理,整治哄抬物价、欺客、宰客行为;清理占道经营、整顿无证照经营行为;集中清理户外广告及标识标牌,统一制作店招店牌。
(六)道路交通整治组
组 长:王 波 路居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李 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主要负责景区内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对旅游营运车辆的管理和安全知识教育,依法查处违规上路、超载等违规经营行为,引导游客规范停放车辆。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开展绿化亮化工程。
(七)行业规范建设组
组 长:杨 诚 路居镇副书记
副组长:李 黎 县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张 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曹晓勇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主要负责对照AAA级景区标准,查缺补漏,指导景区开展标准化建设,规划建设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零售商贩销售区,规范景区标示标牌、导览图,合理设置安全警示牌,增配垃圾箱,加强景区环境保洁。
(八)督查组
组 长:付俊东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熊 琼 县督查工作室副主任
主要负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个人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及责任追究。
五、工作步骤
此次孤山景区综合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召开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大会,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加强动员宣传,充分利用会议、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形成思想共识,引导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行动。
(二)整治攻坚阶段(2016年9月30日至12月15日)
深入开展孤山景区整治工作,各工作组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对照各自职能,抓好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景区形象。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组织开展验收检查,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完善巩固(长期坚持)
结合工作实际,对孤山景区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整治认识。孤山景区整治是景区提升品质、优化服务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孤山景区旅游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以铁腕治理的决心、动真碰硬的举措,确保人员落实到位,职责履行到位。
(二)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联动配合。此次孤山风景区旅游整治行动是一项时间紧、要求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作。各工作组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开足问题清单,对照问题采取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措施,按照长短结合、先易后难的原则,密切协作、整体联动,逐一突破各项问题,组织开展好整治工作。
(三)注重舆论监督,突出整治实效。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整治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工作组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主动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和专家指导整,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整治工作期间,整治督查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周总结、月通报的方式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及责任追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