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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澄江市涉文旅典型案件公示公告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23 10:42 点击率: 273打印 】【 关闭


案件名称:江川区路居镇杨绒KTV无《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案件情况:202081123 15 分至2359分,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马丽媛(YYX03587)、刘娇(YYX04331)在对负责人杨斌出示执法证、说明来意,告知享有陈述、申辩,并可申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后,依法对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下坝村委会红泥寨村的“杨绒KTV”进行日常检查。检查中该营业场所正在对外营业。“杨绒KTV”共有一层,进门右手边是前台,摆放着《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该KTV一共有4 个包间,KTV包房内有提供歌曲点播器、话筒、音响、伴奏音乐、电视等设备。在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有 3 间包房有顾客在唱歌,包房内有人消费,包房号分别是“105”、“106”、“108”号包间,105号包房内有5人在唱歌喝酒,106号包房内有6人在唱歌喝酒,108号包房内有4人在唱歌喝酒。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场所内未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现场负责人杨斌也未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

经现场询问,负责人杨斌承认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依法做出如下处理: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固定证据,并提取105”、“108”包间的相关消费凭证,对场所内的话筒、显示屏予以证据先登记保存并开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及《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送达一份《调查询问通知书》,但由于杨绒KTV负责人未按《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到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受调查询问,执法人员于2020819日到杨绒家,由于法定代表人杨绒(杨斌之妻)拒绝进行调查询问,其丈夫杨斌是实际共同管理人接受了调查询问,取得调查询问笔录1份。                       

法律依据:相对人的行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处罚结果:对江川区路居镇杨绒KTV做出警告,并处没收经营设备:话筒2只,点歌显示屏1个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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