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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澄江市新闻出版(版权)案件公示公告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30 16:32 点击率: 162打印 】【 关闭


案件名称:澄江县求知书店发行侵犯他人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案件情况:2020年9月10日,澄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营销部王重浩同志的举报,称近期接到读者举报澄江县求知书店销售侵犯商务印书馆合法权益的盗版图书,主要有《新华字典》(第11版)、《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古代汉语词典》(第2版)等。2020年9月10日15时35分,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马丽媛(YYX03587)刘娇(YYX04331)在对负责人刘亚皎出示执法证、说明来意,告知享有陈述、申辩,并可申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后,依法对位于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28号澄江县求知书店进行检查,书店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证号为:新出发玉澄字第004号和《营业执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书店货架上有商务印书馆的5本《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11本《新华字典》(第11版)、12本《古代汉语词典》(第2版)、1本《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9版)。执法人员使用手机上的扫黄打非APP对上述几种字典进行扫描查询,查询到的每本字典的书名、ISBN号、出版单位,均与现场字典一致。因举报者与执法人员一起到现场检查,举报者使用仪器扫描上述几本字典的防伪水印均未显现。经询问求知书店现场负责人刘亚皎得知上述图书是从昆明市新闻路图书市场昆明书香图书有限公司进货,但当事人不能提供进货清单。执法人员立即采取拍照取证、证据保存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对现场发现的29本字典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当场制作《物品清单》。于2020年9月11日抽样4本图书送到云南省出版物鉴定委员会委托鉴定。2020年9月16日,向求知书店负责人送达《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告知书》。

2020年11月12日,云南省出版物鉴定委员会出具字号为云出鉴字202037号《出版物鉴定意见》,结论为:所送4册样品均为非法出版物。

2020年12月2日上午对求知书店负责人刘亚皎下发《调查询问通知书》一份,要求当事人到执法机关接受调查询问12月2日上午刘亚皎接受了调查询问,取得询问笔录一份。

因当事人不能提供进销货清单,负责人刘亚皎自述图书全部未售出,获利数额为0元,违法经营额按照图书总码洋7折计算,《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码洋109元,有5本;《新华字典》(第11版),码洋19.9元,有11本;《古代汉语词典》(第2版),码洋119.9元,有12本;《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9版),码洋169元,1本。以上合计违法经营额为1660.19元,即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

法律依据:澄江县求知书店侵犯他人专有出版权的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字典29本,并处罚款1000元。

处罚单位:澄江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处罚时间: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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