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社属企业、基层社法人和班子成员的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2个文件的通知 各社属企业、基层社: 《社属企业、基层社法人和班子成员的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社党组会研究讨论,现将2个《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澄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9月16日 澄江市供销社社属企业、基层社法人和班子 成员的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社属企业、基层社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社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作。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社有资产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政治经济责任。 一、社属企业及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在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1、不听市社劝阻,造成社有资产流失的; 2、擅自转让、处置社有资产的; 3、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资产处置收益的;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给社有资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社属企业法人及班子成员的管理 1、社属企业法人及班子成员对企业负主要责任,在经营管理本企业及基层社时在履行好各自企业内部管理办法和规定的同时,还需要履行好市社下发的相关规定。 2、社属企业法人及班子成员在管理本企业和基层社资产时要认真履职,遇重大人事调整和资产方面的处理时要及时上报市社分管领导审批。 3、社属企业法人及班子成员离开本企业外出洽谈业务在一周以上需提前向市社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如遇特殊情况没有及时汇报的,需及时利用电话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 4、社属企业和基层社要制定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激励机制实施细则、财务管理规定、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社属企业和基层社班子及职工代表会通过后执行,上报市社存档。 三、市社对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要纳入年度考核,年终进行考核评并兑现奖惩。 四、资产管理工作目标考核。 资产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以资产的使用安全、保值、增值、规范化管理为核心,将资产处置管理、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权证管理、资产变动信息管理、资产安全管理等作为考核指标,采取自评与市社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 五、主要考核指标。 1、社属企业和基层社法人及班子成员主要考核经营业绩的收益,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经营性利润的企业和基层社领导班子进行奖励。 2、对原处于长期亏损的企业和基层社在完成目标责任书的减亏目标后,通过努力超额完成减亏任务的班子成员可以进行奖励。 3、各企业不得虚报经营性纯利润,经市社会计进行查实的扣除所有奖励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遇到政府性拆迁征占用的补偿款不得算做该企业和基层社的经营性利润收入。 六、表彰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不得违规发放奖金。 七、本办法由市供销合作社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提高澄江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效益,不断改革创新完善社有资产运营监督机制,建立科学完善、透明、高效的社有资产公开招租使用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盘活社有资产,实现社有资产收益最大化,根据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1、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实行市供销社统一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负监管责任,监事会负责监管责任,监事会职责根据《澄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执行。具体工作中由市供销社财会资产管理股负责日常工作,市社其他科室和各企业、基层社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有偿使用社有资产。 3、对有条件直接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的房屋、场地等社有资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供销社社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 4、拟定标的按照同区域、同条件确定,随行就市。 5、逐步调整统一租赁期限。凡属同一区域的经营性铺面、场地、住房,上一轮租赁合同到期,通过调整租赁期限,统一合同到期时间,以便统一进行招租工作。 6、由市供销社财会资产管理股负责拟订内容规范、主要条款基本统一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属经营性商铺、住宿用途的,承租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若承租方一次性投资改造、修建装饰费3万元以上,租赁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如需延长租期需及时上报市社进行请示,待市社社务会研究决定批复后执行。 7、租金交付一律遵循先付款后使用原则,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次年租金需提前一个月支付,方可继续履行相应合同。 8、水电费一律实行由承租方全额承担或分担,甲方概不承担差额部分。 9、根据承租标的物价值或租赁费数额确定,收取适量的押金或保证金。 10、承租期需安排因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等因素,设逐年递增机制。 11、对不履行租赁合同或强制长期占用社有资产者,抵制不缴纳租赁费用的,经两次以上引导教育并作出书面通知,仍不履行合同,拒交租金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2、租赁合同增设市社资产管理监督人员签字栏,进行管理监督。 13、分别建立社有资产运营管理使用档案,加强管理和监督。 14、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开招租”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业绩考评。 15、拟定《澄江市供销社社有资产公开招租工作规则》。 16、采取科学合理的有效措施,积极做好社有资产的保护、修缮和改扩建提高经营性社有资产功能和使用效益,严格控制非经营性社有资产投入,确保社有资产收益金投入安全、高效。 17、由系社属企业租用开设的小型经营网点,连续2年人均工作量、销售额低于15万元或单独核算亏损的,一律撤点关停,不得因人设岗。 18、廉洁自律,凡负责和从事参与社有资产公开招租人员,必须遵循《廉政准则》、《公开招租规则》,杜绝请客送礼,洁身自爱,接受社会监督。 19、市社对资产经营公司要严格监管,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统一设账、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0、市社对社属资产权属证书(土地证、房产证等)实行集中管理、领用登记、办结归档的管理办法实行专人管理,防止遗失 21、市社对社属资产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市社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各职能股室要积极配合,要及时向资产经营公司提供相关信息,资产经营公司要定期向市社报告工作。 22、资产经营公司每年都要对所属资产存量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登记工作。 23、各企业的资产安全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市社将各单位的资产安全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进行管理和考核。 24、各企业必须强化安全意识,加强资产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 25、市社综合业务股、财会审计股要根据市社的工作部署,对全系统企业的资产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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