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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深化“平安林区”创建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12-10 19:46 点击率: 46打印 】【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林业厅、省综治办《关于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云林联发〔2011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林区建设的通知》(云林联发〔201346号)和2015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的要求,经县社管综治办和县林业局共同研究,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建设,不断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容,依法治林,有效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平安澄江和森林澄江建设,促进全县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澄江生态文明建设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平安林区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平安与和谐,是人们自古以来的追求与理想。平安是和谐的基础,发展的前提,人民的福祉。平安林区建设是深化平安玉溪创建的重要内容,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和创新林区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方略,进一步明确要通过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途径来实现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并专门对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在云南考察期间,实地视察了鲁甸灾区的花椒种植基地和大理洱海生态湿地。并指出:"云南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同时,云南又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的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很重,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国家对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视前所未有,对林业和平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平安林区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创建领域更加宽泛、内涵更加丰富、群众期待更高、工作标准更严,也必将对全县和谐稳定大局起到更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县林业系统要深入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把握新内涵新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按照“大平安”的定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平安法治建设创建平安澄江的总体部署,以林区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解决涉林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着力加强林区治安防控、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三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林业行业管理、林区治安管理和系统内部综合治理三大职能作用,在总结经验、改革创新、把握规律中不断提升平安林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完成“六个确保”具体任务,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创建目标,为澄江林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把玉溪平安林区建设推向深入

(一)扎实推进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做好兴林富民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抓好公务用车改革,大力压减各类会议,精简各类文件简报,从严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表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发扬担当实干精神,狠抓工作落实。承接和落实好各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切实转变工作职能,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前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彻底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决打击腐败行为,努力建设廉洁机关,确保林业系统风清气正,以优良政风行风推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同时,要统筹推进林业社保、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及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努力提升林业部门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一要加快完善林业系统内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健全完善符合澄江实际、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需要的制度体系。二要提高林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林业改革发展,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三要整合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继续推进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改革,整合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力量,建立森林公安为主和其它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为辅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管理,共同执法。四要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严厉查处和坚决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火灾等案件,全面结合林区治安实际,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有效扭转局部地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较为严重的被动局面。同时,认真履行以禁毒宣传、禁种铲毒和打击以林区为通道走私、贩运毒品犯罪行为为重点的林区禁毒工作。五要全面提升林业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报告和备案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林业执法水平。六要深化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重点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林业普法阵地建设,不断增强林业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形成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提高林业灾害防控能力。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充实物资储备,加强队伍培训,提升防控能力。积极推进物资储备库、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全力做好冬春季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治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检疫监管,探索建立社会化防治新机制,积极推广生物防治等新技术,突出抓好薇甘菊、松小蠹等主要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全面提升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涉林矛盾纠纷化解。要深入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突出涉林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山林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力度,确保近年来尚未解决的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认真开展集体林和国有林地间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即将启动的国有林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要深入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使重大决策的过程成为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涉林矛盾发生。要建立涉林重点高危人群排查管控机制,制定管控方案,明确管控责任,建立经常性排查制度,逐一落实教育、疏导、管控措施,把重点人员切实管控在行业内部。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化解涉林群体性矛盾,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处置群体性涉林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

(五)深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林业部门统一领导、森林公安组织实施、各部门协调配合、林区群众积极参与的林区治安防控工作新格局。坚持以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突破,逐步把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转移,服务和促进平安林区建设总体目标实现。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林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在全社会倡导生态文明观念。要加强源头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突出涉林信访、纠纷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山林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避免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受大的人为破坏。要加强防控力量建设,整合林业系统现有资源,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想,针对林区群众重视自家森林财产安全的实际,积极引导林区群众及其他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引导村组完善保护森林资源村规民约,形成防控合力要加强防控基础建设,对林地征占用、林权流转、林木采伐、木材流通、木材经营加工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监督管理,切实掌握林区基本情况;抓好涉林重点人口、重点区域和行业场所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夯实防控基础。要加强防控网络建设,加大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护,布设林区治安卡点,探索建设林区治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要在重点林区设立警务室,警务前移、触角延伸,进一步完善林区“打、防、控、管”网络体系,筑牢维护生态安全、林区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建立情报信息、应急处置、区域联防、专项整治和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规范化水平。

(六)深入实施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和大力推进林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造林绿化现场观摩会议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县场推动的原则,积极创新造林绿化模式,全面整合林业项目资金,广泛吸纳社会金融资本,集中开展交通沿线、江河湖泊、城镇、村庄、庭院、宜林荒山的绿化美化,多层次、多形式推进城乡绿化工作。加强与扶贫、水利、交通等部门协调,加快推进林区水池(水窖)、林区道路等生态治理配套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林业产业提升工程,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推进高效林业持续快速发展。

(七)以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为抓手,凝聚平安创建合力。紧紧依靠林区群众,广泛发动,最大限度地调动林区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局面。要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拓展宣传阵地,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制作宣传牌、悬挂标语口号、印发公开信、组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努力把平安建设变为林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人民团体、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注重把传统有效做法与现代科技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新形势下动员群众的能力水平,为平安林区建设提供力量源泉。

(八)着力破除机制障碍,增强平安创建的动力和后劲。要积极稳妥做好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配套工作,确保执法模式转变的平稳过渡,并以此为契机,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各项林业改革,以适应新形势对林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管理,为森林公安履行职责创造必需的工作机制保障和物质基础,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主力军作用,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创建平安林区中的特殊作用。要积极推动职能转变,把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注重通过县场机制引导林业发展,通过健全法治保障林业发展,通过中介组织服务林业发展。要以全面落实“四权”为核心,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扶持、服务林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要及时推动国有林和国有林场改革,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拓展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林业管理体制、激活林业发展机制。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平安林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为进一步抓好“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对“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按照省级“平安林区”创建活动考核办法和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要把平安林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纳入本系统、本地区总体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与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镇(街道)综治办要切实加大对平安林区建设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着力推动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工作台账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痕迹,要建立健全“平安林区”工作台账。二是建立会议制度。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检查指导,年底有总结自查。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制度。为确保“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落实专项经费到“平安林区”创建办作为办公经费,要落实经费制作“平安林区”宣传牌、栏。四是加强考评动态管理。每年对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平安林区建设工作进行认真考评评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当年被省市“平安林区”创建办评为先进单位的,县“平安林区”创建办将给予一定表彰奖励;对于考评达标的,给予通报表扬。五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设立并公开举报方式,充分运用新闻媒介和互联网等信息平台,积极构建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部门治理的平安林区创建监督体系。

(四)着力推动创新发展。平安建设既是一项传统性的实践活动,又是一项开拓性的事业。要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理念、机制、方法创新,在创建机制上求完善,在创建制度上求深入,在创建能力上求过硬,在创建实效上求突破,常抓不懈,标本兼治,在更高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林区建设。要结合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借鉴并积极推行其他地区先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模式,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管理模式,规范执法行为。要按照平安玉溪建设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法治化的要求不断提高运用网络化手段提高林区社会治安局势掌控能力,强化信息化支撑,切实提升林区社会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林业局 发布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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