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要求,下面将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入库信息调整进行公示。 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云巩固振兴组办[2023]2号)的通知,我单位衔接资金项目根据实际已作以下调整: 1.项目名称: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地建设项目调整为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苗木培育地点位由澄江市抚仙国有林场白土坡苗圃调整为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所属的九公里管护站。 基础设施建设由菜花坪管护点调整为菜花坪管护点、鲁溪冲管护站。 3.建设规模。苗木换袋培育10万株,其中黄连木5万株、清香木5万株,培育苗木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管护期,管护期2年,管护期满验收合格后苗木移交林场管理。并在培育苗木面积内建设喷灌水利设施;新建菜花坪管护点12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及相关设施。变更为: (1)特色树种苗木培育示范建设:在九公里管护站的烂泥箐新建特色树种保障性苗圃,苗床整地6亩:全垦、清理桉树根、覆盖50cm红土,苗地平整后做床,床宽120cm,床高20cm,步道45cm。安装喷灌系统6亩;培育袋苗10万袋株,其中,换袋培育花椒袋苗2万株(红花椒1万株、青花椒1万株),鸡爪槭袋苗8万株。苗木培育管护期为1年,包含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防止人为破坏和牲畜踩踏等日常管理。至管护期届满时,苗木应达到如下规格: (2)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 a.培育苗木10万株。培育花椒袋苗2万株(红花椒袋苗1万株、青花椒袋苗1万株),鸡爪槭袋苗8万株;b.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菜花坪管护点配套工程;c.鲁溪冲管护站饮用水水源点改造工程及管道安装。 4.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限为30个月(2024年3月—2026年8月),前6个月为建设期,24个月为管护期,变更为建设期2024年1月—2024年10月。 公示期10天,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 监督电话:12317 联系人:鲍绍辉、李保林 联系电话:0877-6225557 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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