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批 编号X3YN202405270035) 2024年5月28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十九批编号X3YN202405270035的群众举报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研判分类办理,及时安排行业主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并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YN202405270035举报内容为:玉溪市澄江市禄充村笔架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距离抚仙湖不足60米、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砍伐绿化树木(名木古树17棵,砍枝修枝40余棵),修建游乐场。 二、整改措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由龙街街道于2024年5月30日对澄江市禄充村笔架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砍伐林木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责令其清除儿童游乐设施后恢复林地。 责任单位:澄江市人民政府龙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刘艳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完成情况:1.2024年5月30日龙街街道对砍伐林木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经鉴定,该案件已达刑事标准,于6月28日将该案移交至澄江市公安局立案查处。2.6月8日场内的儿童游乐设施全部清理并完成植被恢复。 (二)对澄江市禄充村笔架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教育约谈;责令该公司6月8日前清退场内所有设施设备。 责任单位: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澄江市自然资源局、澄江 市抚仙湖管理局、澄江市人民政府龙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许智勇、郑祥碧、赵洪江、周游 整改时限:2024年6月8日 完成情况:2024年5月30 联合工作组对澄江市禄充村笔架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谢顺辉、副经理胡天国共2人开展教育谈话,督促澄江市禄充村笔架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整改,6月8日场内设施设备全部清理完成。 (三)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立群众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回访,确保整改实效。 完成情况:澄江市禄充村笔架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按要求完成整改,6月28日经回访9名群众,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组织抽查、抽检等“回头看”工作,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确保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完成情况: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整改后于2024年6月28日开展巡查,苗木长势良好,绿化功能已恢复。 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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