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公布《澄江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6年)》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澄江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6年)》的听证报告已经澄江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玉溪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澄江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附: 关于《澄江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6年)》的听证报告
澄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3日
《澄江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6年)》
听证报告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玉溪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013年3月25日下午在澄江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会议室召开了《澄江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6年)》听证会。现将听证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玉溪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澄江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就《澄江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6年)》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1.听证时间:2013年3月25日下午
2.听证地点:澄江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3.听证主持人:岳 霞 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4.决策发言人:李秀丽 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代江峰 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
5.听证代表:
李红标 澄江县发改局副局长
马光耀 澄江县住建局副局长
蹇 云 澄江县林业局副局长
吕 平 澄江县工信局副局长
李建勋 澄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万 江 澄江县凤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白家喜 澄江县龙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海斌 澄江县右所镇政府副镇长
朱志舟 澄江县九村镇政府副镇长
李 龙 澄江县海口镇政府副镇长
李雄波 澄江县阳宗镇政府副镇长
张春莉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副局长
陈长刚 澄德地产工程部经理
饶 婷 澄江益邦投资有限公司
吴 笛 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李 鑫 云南研创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李子规 澄江神州天宇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
我局于3月20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听证公告,至报名截止日期,有5人到我局报名。因此,听证代表请相关部门共计17人。实际到会听证代表16人,符合听证相关规定,并邀请5名旁听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澄江县政府督查室主任李春艳和澄江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书记刘仁春对会议进行监督。
4.听证记录人:张钰子 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员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1、容积率是否受低丘缓坡专项规划的影响。
2、低丘缓坡适宜区等级如何划分。
3、项目分期建设是否会对项目以后的建设产生影响。
4、低丘缓坡专项规划是否与住建部门的城乡规划冲突。
5、蛟龙潭项目区已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是否还要纳入低丘缓坡专项规划,开发时间是否到截止2015年。
6、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范围是否与低丘缓坡专项规划范围冲突。
7、园区名称是否严格按照工业园区规划来标示。
8、城镇规划区是否可以向东西方向适当扩大规模。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1、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开发、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积极开展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山地进行城镇、工业、旅游、基础设施等建设,扩展云南省城镇化、工业化发展中的土地利用新模式,有效保障工业化、城镇化科学发展用地需求。
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宜建山区劣质土地,加大未利用地和山区宜建劣质土地的开发利用。
4、破解“保障发展和保护难题”,充分开发利用山地增加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促进澄江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规范推进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澄江县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利用的合法、合理。
5、对听证会代表所提的8条意见,对照规划图一一做了解释说明。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澄江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6年)》坚持了规划原则,编制科学合理,依法依规,依据充分,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表述清楚、资料完整,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澄江县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是一个非常细致、完备的规划成果,符合澄江县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实际,符合澄江县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要求,对澄江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听证会代表一致同意通过《澄江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6年)》。
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听证会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查。
澄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